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前言 | 第8-9页 |
一、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概述 | 第9-14页 |
(一)认罪认罚从宽的含义 | 第9-11页 |
1.认罪的内涵 | 第9页 |
2.认罚的内涵 | 第9-10页 |
3.从宽的内涵 | 第10页 |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涵 | 第10-11页 |
(二)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义 | 第11-12页 |
1.司法效益观的影响 | 第11页 |
2.多元化诉讼程序的要求 | 第11-12页 |
3.正义多维度的要求 | 第12页 |
(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 | 第12-14页 |
1.公平和效率的最佳均衡 | 第12-13页 |
2.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 | 第13页 |
3.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法治要求 | 第13-14页 |
4.实现刑法人文化、协商性司法的有益探索 | 第14页 |
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域外参考 | 第14-18页 |
(一)美国辩诉交易制度分析 | 第14-15页 |
(二)德国认罪协商制度分析 | 第15-16页 |
(三)美德两国制度的比较 | 第16-17页 |
1.司法制度的基础不同 | 第16-17页 |
2.参与主体及检察机关的地位不同 | 第17页 |
3.案件适用范围不同 | 第17页 |
4.案件审理程序不同 | 第17页 |
(四)对我国的借鉴和启示 | 第17-18页 |
1.可以弥补司法人员不足 | 第17-18页 |
2.可以推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 | 第18页 |
3.可以进一步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 第18页 |
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司法实务中遇到的问题及原因 | 第18-23页 |
(一)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程序有待立法 | 第18-19页 |
(二)“被害人参与”流于形式 | 第19-21页 |
1.被害人行使诉权处于弱势地位 | 第19-20页 |
2.被害人行使陈述权的不足 | 第20页 |
3.被害人申请权利救济的不足 | 第20-21页 |
(三)证据采集简化、证明标准有所降低 | 第21页 |
(四)值班律师的设置及职能定位有待完善 | 第21-22页 |
1.值班律师制度缺乏立法授权 | 第21-22页 |
2.值班律师制度缺乏强制性 | 第22页 |
3.值班律师缺乏阅卷权 | 第22页 |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保障问题 | 第22-23页 |
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建议 | 第23-33页 |
(一)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立法完善 | 第23-27页 |
1.通过立法对认罪认罚从宽予以明确的释义 | 第23页 |
2.综合认定从宽幅度 | 第23-24页 |
3.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程序对接 | 第24-25页 |
4.不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形的完善 | 第25-27页 |
(二)建立被害人诉权保障体系,强化被害人参与权 | 第27-30页 |
1.完善被害人权利救助诉权制度 | 第27-28页 |
2.推进被害人代理人制度建设 | 第28-29页 |
3.构建被害人诉权体系 | 第29页 |
4.被害人的诉权的范围扩大与限制 | 第29-30页 |
(三)严格证据裁判标准,坚持证据“确实、充分” | 第30-31页 |
(四)完善值班律师制度 | 第31-32页 |
1.完善值班律师参与案件机制 | 第31页 |
2.在公检法相关场所设立值班律师办公室 | 第31-32页 |
3.赋予值班律师阅卷权 | 第32页 |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设置的完善 | 第32-33页 |
1.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程序选择权 | 第32页 |
2.给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选择适用的相应的程序性利益 | 第32-33页 |
3.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法律援助权 | 第33页 |
结语 | 第33-34页 |
注释 | 第34-36页 |
参考文献 | 第36-39页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第39-40页 |
致谢 | 第40-4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