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民法论文

浅析承载具有可赔偿性精神利益的特定物的范围

中文摘要第1-5页
英文摘要第5-9页
第一章 概述第9-12页
 第一节 研究背景第9-10页
 第二节 本文的目的和思路第10-12页
第二章 精神利益的含义、对象、特点和作用第12-19页
 第一节 精神——精神利益产生的基础第12页
 第二节 精神需要——精神利益的来源第12-13页
 第三节 精神利益的含义第13-14页
 第四节 精神利益的对象第14-15页
 第五节 精神利益的特点第15-17页
  一、主观性——主体差异性第15-16页
  二、客观性——物质依赖性第16页
  三、隐蔽性第16-17页
  四、易受损害性第17页
 第六节 精神利益的作用第17-19页
  一、精神利益的存在为物质生产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第17-18页
  二、精神利益的存在能够引导社会发展第18页
  三、精神利益的存在能够对社会的整合起到调节作用第18-19页
第三章 承载具有可赔偿性精神利益的特定物范围的界定第19-32页
 第一节 特定物的范围——从传统民法对物的分类的角度出发第19-22页
  一、不动产和动产第19-20页
  二、消费物和非消费物第20页
  三、替代物和不可替代物第20-21页
  四、可分物和不可分物第21页
  五、单一物、合成物、集合物第21页
  六、有体物及无体物第21-22页
 第二节 对特定财产权的界定第22-32页
  一、传统民法对特定财产权的初步界定第22-23页
  二、传统民法以外的物的意义第23-27页
   (一) 物在人的概念里,本应就具有财产价值以外的其他价值第24-25页
   (二) 物不仅仅是财产,还包括“非财产物”第25-26页
   (三) 动物(生命物)的特殊性——人与动物之间存在交互性的情感利益第26-27页
   (四) 物可以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第27页
  三、负载具有可赔偿性精神利益的特定物的具体化第27-32页
   (一)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物第28-29页
   (二) 寄托特定人情感的物第29页
   (三) 源于特定人身体的物第29-31页
   (四) 源于特定人智慧的物第31-32页
第四章 对侵权行为法完善的构想——特定物(特定财产权)受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构建第32-44页
 第一节 对侵权责任法中财产权侵权赔偿责任的解析第32-34页
  一、赔偿原则——全面赔偿原则第32-33页
  二、对侵权责任法第22 条的评析第33-34页
 第二节 特定物上精神利益损害赔偿制度的借鉴第34-38页
  一、各国对此问题所持有的不同的立场第34-36页
   (一) 否定的立场第34-35页
   (二) 肯定的立场第35页
   (三) 折中的立场第35-36页
  二、不同法系国家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第36-38页
   (一) 大陆法系国家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第36-37页
   (二) 英美法系国家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第37-38页
 第三节 对我国设立特定物上精神利益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想第38-44页
  一、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发展历史及其局限性第38-40页
  二、对特定物上精神利益保护的新构想第40-41页
  三、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第41-42页
  四、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对特定物上精神利益保护的扩展第42页
   (一) 精神损害赔偿主体的扩展第42页
   (二)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扩展第42页
  五、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特定物上精神利益保护制度上的适用条件第42-44页
结语第44-45页
参考文献第45-47页
后记第47页

论文共47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第三人侵害债权责任制度研究--合同相对性之突破
下一篇: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中的损害及其赔偿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