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第1-11页 |
一、财产保全救济程序概论 | 第11-16页 |
(一) 财产保全救济程序的含义与性质 | 第11-12页 |
(二) 财产保全救济与执行救济 | 第12-13页 |
(三) 设置财产保全救济程序的理论基础 | 第13-16页 |
1、程序公正与诉讼效率 | 第13-15页 |
2、程序保障 | 第15-16页 |
二、当代主要国家(或地区)的财产保全救济程序 | 第16-23页 |
(一) 当代主要国家(或地区)的财产保全救济程序综述 | 第16-22页 |
1、日本的保全救济程序 | 第16-18页 |
2、德国的保全救济程序 | 第18-19页 |
3、法国的保全救济程序 | 第19页 |
4、美中间禁令中的保全救济程序 | 第19-20页 |
5、俄罗斯的诉讼保全救济程序 | 第20-21页 |
6、我国台湾地区的保全救济程序 | 第21-22页 |
(二) 当代主要国家(或地区)的财产保全救济程序之比较 | 第22-23页 |
1、关于撤销保全程序的启动 | 第22页 |
2、关于审判组织 | 第22-23页 |
3、关于言词辩论 | 第23页 |
4、关于对财,产保全裁定的上诉救济程序 | 第23页 |
5、对保全错误的赔偿问题的解决 | 第23页 |
三、我国的则产保全救济程序 | 第23-29页 |
(一) 我国财产保全救济程序的立法现状 | 第23-25页 |
(二) 我国财产保全救济程序之不足 | 第25-29页 |
1、缺乏程序性规定,可操作性差 | 第25-26页 |
2、没有设立上诉审,程序保障不力 | 第26-27页 |
3、第三人异议程序缺失 | 第27-28页 |
4、可撤销保全的范围较窄 | 第28页 |
5、法院依职权撤销保全,有失公正 | 第28-29页 |
6、对申请错误的赔偿问题有待具体规定 | 第29页 |
四、完善我国财产保全救济程序的设想 | 第29-39页 |
(一) 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明确审判组织和审判人员资格 | 第29-30页 |
(二) 设立有条件的保全裁定上诉审程序 | 第30-32页 |
1、设立保全裁定上诉审程序的诉讼法理 | 第30-31页 |
2、保全裁定上诉审程序的设置 | 第31-32页 |
(三) 建立第三人异议程序 | 第32-33页 |
(四) 扩大可以撤销保全裁定的范围 | 第33-34页 |
(五) 对申请错误的赔偿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 第34-39页 |
1、申请保全错误的主要表现形式 | 第34-37页 |
2、申请保全错误的赔偿范围 | 第37-38页 |
3、申请保全错误而引起诉讼的管辖法院 | 第38-39页 |
参考文献 | 第39-4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