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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意思瑕疵诉讼行为救济论

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10页
导言第10-13页
第一章 当事人意思瑕疵诉讼行为救济论的理论概述第13-18页
 第一节 诉讼行为的理论发展与研究现状第13-14页
 第二节 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第14-16页
  一、主体适格第15页
  二、意思表示真实第15页
  三、行为内容合法第15-16页
  四、形式合法第16页
 第三节 当事人诉讼行为瑕疵的概念与分类第16-18页
第二章 意思瑕疵诉讼行为的表现形式第18-22页
 第一节 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第18-20页
  一、真意保留第18-19页
  二、虚伪表示第19页
  三、错误第19-20页
  四、误传第20页
 第二节 意思表示不自由第20-22页
  一、欺诈第20-21页
  二、胁迫第21-22页
第三章 意思瑕疵诉讼行为可救济性的理论分歧与理论回应第22-29页
 第一节 理论分歧第22-23页
 第二节 理论回应第23-29页
  一、民事诉讼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鸿沟可以被逾越第23-25页
  二、实体公正与程序安定的价值考量第25-26页
  三、诚实信用原则下失信救济论的脉承第26-27页
  四、古典辩论主义新发展的结果使然第27-29页
第四章 两大法系关于意思瑕疵诉讼行为救济制度的对比及启示第29-35页
 第一节 英美法系关于意思瑕疵诉讼行为的救济制度第29-31页
 第二节 大陆法系关于意思瑕疵诉讼行为的救济制度第31-33页
 第三节 两大法系的对比与启示第33-35页
第五章 我国建立当事人意思瑕疵诉讼行为救济制度的构想第35-53页
 第一节 我国建立意思瑕疵诉讼行为救济制度的价值第36-39页
  一、彰显当事人程序主体权映射下的实质平等第36-37页
  二、纠正程序本位主义的理解偏差第37-38页
  三、促进裁判的合目的性、妥当性和可接受性第38-39页
 第二节 我国当事人意思瑕疵诉讼行为的救济条件第39-43页
  一、以当事人申请为主、法院依职权救济为辅的原则第40页
  二、申请救济的意思瑕疵诉讼行为,应当属于可能影响裁判结果的重要事项第40-41页
  三、申请方已经尽合理注意义务而未发现第41页
  四、申请方应提交相应的证据第41-42页
  五、申请方应在法定期间内提出第42-43页
 第三节 我国当事人意思瑕疵诉讼行为的救济方式第43-46页
  一、确认无效第43-44页
  二、撤回第44页
  三、补正第44-45页
  四、治疗第45-46页
 第四节 当事人意思瑕疵诉讼行为救济论对我国民事诉讼改革的启示第46-53页
  一、确立当事人真实义务,预防出现意思瑕疵第46-47页
  二、遏止滥用调解权利的行为,保证调解协议的履行第47-49页
  三、设置惩戒措施,规制恶意诉讼行为第49-51页
  四、修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理由,引入诉讼行为存在意思瑕疵的情形第51-53页
结语第53-54页
参考文献第54-58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58-59页
后记第59-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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