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7页 |
ABSTRACT | 第7-15页 |
导论 | 第15-26页 |
一、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 第15-18页 |
二、已有的研究成果 | 第18-24页 |
三、研究思路和布局 | 第24-26页 |
第一章 行政程序正义价值的界定 | 第26-42页 |
第一节 行政程序的价值 | 第26-34页 |
一、价值与法律价值 | 第26-28页 |
二、行政程序价值的涵义 | 第28-30页 |
三、行政程序的价值体系 | 第30-34页 |
第二节 行政程序正义价值的内涵 | 第34-38页 |
一、法学视野中之正义 | 第34-37页 |
二、行政程序的正义价值 | 第37-38页 |
第三节 行政程序正义价值的地位 | 第38-42页 |
一、正义与效率 | 第38-39页 |
二、正义与秩序 | 第39-40页 |
三、正义价值在价值谱系中的优先地位 | 第40-42页 |
第二章 行政程序正义价值的构成 | 第42-58页 |
第一节 行政程序的外在正义价值 | 第42-47页 |
一、保障实体正义的实现 | 第42-43页 |
二、保障个人自由和权利 | 第43-45页 |
三、界定与维护公共利益 | 第45-47页 |
第二节 行政程序的内在正义价值 | 第47-49页 |
一、保障相对人人格尊严及相对人得到理性、平等对待 | 第47页 |
二、增强行政行为的可接受性 | 第47-48页 |
三、促进相对人与行政主体良性互动与交流的形成 | 第48-49页 |
第三节 外在正义价值与内在正义价值的关系 | 第49-58页 |
一、外在正义价值与实体正义 | 第49-52页 |
二、内在正义价值与程序正义 | 第52-54页 |
三、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关系 | 第54-56页 |
四、外在正义价值与内在正义价值的关系 | 第56-58页 |
第三章 行政程序正义价值实现的主体制度基础 | 第58-69页 |
第一节 行政主体制度功能之变迁与正义价值的实现 | 第58-63页 |
一、传统行政主体制度的一元功能 | 第59-60页 |
二、行政主体制度多元功能的形成 | 第60-62页 |
三、行政主体制度的利益表达渠道功能与正义价值的实现 | 第62-63页 |
第二节 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关系的重构与正义价值的实现 | 第63-69页 |
一、传统行政主体的高权性与封闭性 | 第64-65页 |
二、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平等关系的形成 | 第65-68页 |
三、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平等关系与行政程序正义价值的实现 | 第68-69页 |
第四章 行政程序正义价值实现的程序制度载体 | 第69-92页 |
第一节 行政参与制度 | 第69-81页 |
一、参与制度对程序正义价值实现的作用 | 第69-70页 |
二、抽象行为与公共决策中的参与制度 | 第70-80页 |
三、具体决定中的参与制度 | 第80-81页 |
第二节 行政程序证据制度 | 第81-84页 |
一、行政程序证据制度对程序正义价值实现的作用 | 第81页 |
二、行政案卷排他原则 | 第81-84页 |
三、记录和决定制度 | 第84页 |
第三节 行政时效制度 | 第84-86页 |
一、行政时效制度对程序正义价值实现的作用 | 第84-85页 |
二、简化行政程序制度 | 第85-86页 |
三、时限制度 | 第86页 |
第四节 信息公开制度 | 第86-89页 |
一、信息公开制度对实现程序正义价值的作用 | 第86-87页 |
二、信息获取制度 | 第87-88页 |
三、行政决定送达制度 | 第88页 |
四、行政告知制度 | 第88-89页 |
第五节 保障正义价值实现的其他程序制度 | 第89-92页 |
一、听取陈述和申辩制度 | 第89页 |
二、说明理由制度 | 第89-90页 |
三、回避制度 | 第90页 |
四、不单方接触制度 | 第90-91页 |
五、职能分离制度 | 第91-92页 |
第五章 行政程序正义价值实现的保障条件 | 第92-112页 |
第一节 行政程序的局限性 | 第92-94页 |
一、行政程序是一个提供主体进行博弈的平台 | 第92页 |
二、行政程序是行政主体的一种自律性约束 | 第92-93页 |
三、行政程序本身无法改变博弈主体的力量对比关系 | 第93页 |
四、行政程序无法解决实体法存在的问题 | 第93-94页 |
第二节 行政诉讼制度对正义价值实现的保障 | 第94-107页 |
一、正义价值的实现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 第94-96页 |
二、正义价值的实现与审理对象、审查范围 | 第96-98页 |
三、正义价值的实现与审查标准 | 第98-102页 |
四、正义价值的实现与举证责任 | 第102-107页 |
第三节 行政程序正义价值实现的外部条件 | 第107-112页 |
一、发达的物质经济水平 | 第107-108页 |
二、强大的司法权 | 第108-110页 |
三、对称的信息 | 第110页 |
四、成熟的社会自治与利益团体 | 第110-111页 |
五、社会对程序正义有较高的信仰程度 | 第111-112页 |
第六章 结论 | 第112-114页 |
参考文献 | 第114-120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第12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