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7页 |
ABSTRACT | 第7-12页 |
引言 | 第12-13页 |
第一章 股东派生诉讼正式请求规则及其豁免基础理论 | 第13-17页 |
第一节 股东派生诉讼基础理论 | 第13-14页 |
第二节 股东派生诉讼正式请求规则及其豁免基础理论分析 | 第14-15页 |
第三节 正式请求规则及其豁免在不同法系国家的适用 | 第15-17页 |
第二章 美国派生诉讼下正式请求规则豁免研究 | 第17-24页 |
第一节 美国正式请求规则设定 | 第17-18页 |
一、向董事会提出请求与商业判断规则 | 第17-18页 |
二、向股东大会提出请求与资本多数决原则 | 第18页 |
第二节 美国对于董事会正式请求规则豁免模式 | 第18-24页 |
一、以特拉华州为代表的请求徒劳豁免模式 | 第19页 |
二、模范公司法规定的普遍请求模式 | 第19-20页 |
三、美国正式请求规则豁免的发展趋势及学者看法 | 第20-24页 |
第三章 新公司法152条对于正式请求豁免设置的不足 | 第24-35页 |
第一节 中国对于外国股东派生诉讼正式请求规则的移植 | 第24-28页 |
一、借鉴美国普遍请求模式 | 第25-26页 |
二、双层管理机制下的请求豁免 | 第26-28页 |
第二节 新公司法152条对于正式请求规则豁免设置的不足 | 第28-35页 |
一、并没有进行合理的本土化 | 第28-29页 |
二、不符合我国国情需要 | 第29-31页 |
三、不符合对小股东权益保护的需要 | 第31-32页 |
四、“紧急情况”缺乏指引,法院容易错误解释 | 第32-34页 |
五、“紧急情况”之外存在立法空白 | 第34-35页 |
第四章 基于中国国情对正式请求规则豁免进行构建 | 第35-44页 |
第一节 运用立法手段重新构建请求豁免模式 | 第35-37页 |
一、严格按照152条进行审判,不利于维护小股东合法权益 | 第35-36页 |
二、运用司法解释对“紧急情况”进行列举式补充,治标不治本 | 第36-37页 |
三、对152条进行重新立法,坚固审判统一和小股东权益维护 | 第37页 |
第二节 正式请求豁免模式选择 | 第37-40页 |
一、借鉴英国模式 | 第37-38页 |
二、完全引进美国请求徒劳模式取代普遍清求模式 | 第38-39页 |
三、限缩引进请求徒劳模式 | 第39-40页 |
第三节 “特殊情况”下请求徒劳判定标准 | 第40-43页 |
一、对“绝大多数”的认定标准 | 第40-41页 |
二、对“缺乏独立性以及具有利益相关性”的认定标准 | 第41-43页 |
第四节 完善豁免模式的配套规则 | 第43-44页 |
一、举证责任 | 第43页 |
二、诉讼担保 | 第43-44页 |
结论 | 第44-46页 |
参考文献 | 第46-4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