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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给付研究

中文摘要第1-3页
Abstract第3-7页
绪论第7-10页
第一章 不完全给付制度的历史演进第10-23页
 第一节 不完全给付制度的产生——"积极侵害契约"理论之提出第10-11页
 第二节 "积极侵害契约"理论在德国的发展第11-12页
  一、法律实务上的发展第11-12页
  二、学说上的发展第12页
 第三节 "积极侵害债权"理论在德国的法典化第12-15页
  一、德国债法修改的原因第13页
  二、德国债法修改后的"积极侵害债权"第13-15页
 第四节 日本和我国台湾的"不完全给付"理论第15-17页
  一、"积极侵害债权"理论传入日本第15-16页
  二、我国台湾地区的"不完全给付"理论第16-17页
 第五节 "积极侵害债权"真的是法典上的漏洞吗?第17-21页
  一、主张"积极侵害债权"是法律漏洞学说第17页
  二、主张"积极侵害债权"不是法律漏洞学说第17-18页
  三、笔者的观点第18-21页
 本章小结第21-23页
第二章 不完全给付的类型化第23-32页
 第一节 台湾学者对不完全给付类型的划分第23-24页
  一、史尚宽先生的不完全给付类型的划分第23-24页
  二、王泽鉴先生的不完全给付类型的划分第24页
 第二节 本文关于不完全给付类型的划分第24-31页
  一、依违反的债之关系上的义务不同为标准第25-29页
  二、以不完全给付所侵害的债之关系上债权人的利益不同为标准第29-31页
 本章小结第31-32页
第三章 不完全给付的构成要件第32-39页
 第一节 德国民法中积极侵害债权的构成要件第32-33页
  一、须存在一个债之关系第32页
  二、须违反法定给付障碍以外的义务第32-33页
  三、须可归责于债务人第33页
 第二节 我国台湾地区不完全给付的构成要件第33-36页
  一、台湾民法学界关于不完全给付构成要件的通说第33-34页
  二、少数不同于通说的学者关于不完全给付构成要件的观点第34-36页
 第三节 本文关于不完全给付构成要件的观点第36-37页
  一、须存在一个债之关系第36页
  二、须债务人在形式上已履行债之关系上的给付义务第36-37页
  三、须债务人违反债之关系上的义务(使给付符合债之关系本质的义务和后合同义务)第37页
  四、须侵害债权人的履行利益或固有利益第37页
  五、须可归责于债务人第37页
 本章小结第37-39页
第四章 不完全给付的法律效果第39-47页
 第一节 德国积极侵害债权的法律效果第39-42页
  一、德国债法修正前积极侵害债权的法律效果第39-40页
  二、德国债法修正后对积极侵害债权法律效果的影响第40-42页
 第二节 我国台湾地区不完全给付的法律效果第42-46页
  一、台湾民法典第227条修正前不完全给付的法律效果第42-44页
  二、台湾民法典第227条修正后不完全给付的法律效果第44-46页
 本章小结第46-47页
第五章 不完全给付与物之瑕疵担保的关系第47-57页
 第一节 物之瑕疵担保责任第47-54页
  一、物之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起源与发展第47-52页
  二、物之瑕疵担保责任的法律性质第52-54页
 第二节 不完全给付责任与物之瑕疵担保责任的关系第54-55页
  一、并存关系说第54页
  二、分别适用说第54页
  三、法律漏洞填补说第54-55页
  四、特别规定关系说第55页
 本章小结第55-57页
第六章 对我国不完全给付制度的立法建议第57-61页
 第一节 研究不完全给付的意义第57-58页
 第二节 民法典学者建议稿中不完全给付的制度设计及本文的立法建议第58-60页
  一、民法典学者建议稿中关于不完全给付的制度设计第58-59页
  二、关于不完全给付的立法建议第59-60页
 本章小结第60-61页
结语第61-62页
参考文献第62-65页
致谢第65-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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