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8页 |
引言 | 第8-10页 |
第一章 民法渊源的含义 | 第10-13页 |
一、存在形式论 | 第10页 |
二、法律来源论 | 第10-11页 |
三、混合论 | 第11页 |
四、分析与小结 | 第11-13页 |
第二章 “民法以宪法规范为依据制定”之驳 | 第13-24页 |
第一节 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涵义 | 第13-15页 |
第二节 “民法以宪法规范为依据”论的理论基础 | 第15-16页 |
第三节 “民法以宪法规范为依据”论的错误 | 第16-23页 |
一、“母法”与“根本法”的内涵差异 | 第16-18页 |
二、“民法以宪法规范为依据”论的理论缺陷 | 第18-22页 |
三、“民法以宪法规范为依据”论的实践尴尬 | 第22-23页 |
第四节 小结 | 第23-24页 |
第三章 “宪法适用于私法领域”之辨 | 第24-31页 |
第一节 “宪法适用于私法领域”说的根源 | 第24-25页 |
一、“宪法适用于私法领域”说的理论根源 | 第24页 |
二、“宪法适用于私法领域”说的实践根源 | 第24-25页 |
第二节 “宪法适用于私法领域”说的错误——以一般人格权制度为例说明 | 第25-30页 |
一、一般人格权制度概况 | 第25-26页 |
二、宪法价值与民法法益保护的关系 | 第26-28页 |
三、对“宪法适用于私法领域”说的反思 | 第28-30页 |
第三节 宪法规范对特殊私人的制约可能 | 第30-31页 |
第四章 比较法上的考察 | 第31-43页 |
第一节 德国法上基本权利的“第三人效力”理论 | 第31-37页 |
一、直接效力说与间接效力说理论 | 第31-32页 |
二、基本权利的双重性质 | 第32-33页 |
三、1958 年的“联合抵制电影案”(吕特事件案) | 第33-37页 |
第二节 美国的国家行为拟制理论 | 第37-41页 |
一、国家行为理论涵义 | 第37-38页 |
二、1944 年的“党禁初选第一案”和1953 年的“党禁初选第二案” | 第38-41页 |
第三节 两国实践比较与总结 | 第41-43页 |
结论 | 第43-45页 |
参考文献 | 第45-4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