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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立法研析

摘要第4-5页
ABSTRACT第5页
绪论第8-13页
    (一) 研究范围、方法和创新点第8-9页
    (二) 研究背景与文献综述第9-11页
    (三) 研究设想及意义第11-13页
一、 公共租赁住房及其租赁管理法律阐释第13-17页
    (一) 公共租赁住房的法律属性——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第13-14页
    (二)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的经济法基础第14-15页
    (三)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的内涵与外延第15-17页
二、 国内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现行立法评析第17-25页
    (一) 缺少高层级纵向性的立法体系第17-18页
    (二) 分类分级别的管理机构权责不统一第18-20页
        1. 统一由各级住房保障部门行使不同职权的北京模式第18-19页
        2. 统一由房管部门和住保部门分业管理的黄石模式第19页
        3. 分类立法由不同行政部门分业管理的江西模式第19页
        4. 分类立法成立多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的杭州模式第19-20页
    (三) 保障对象及准入评价指标不一致第20-21页
    (四) 退出机制缺少实际可操作性第21-22页
    (五) 租赁管理方式未跟进且不透明第22-23页
        1.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信息系统缺位第22-23页
        2. 政府单方面确定租金下浮标准和租金收取方式第23页
    (六) 权利义务呈现多样性的物业管理模式第23-25页
三、 国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立法启示第25-30页
    (一) 以住宅法为主多部法律辅助实施的立法体系第25页
    (二) 权责明确的租赁管理机构第25-26页
    (三) 细分供给的准入机制第26-27页
    (四) 入住者资格调查制度确保退出第27页
    (五) 突出保障中低收入者居住权的租赁管理方式第27-29页
        1. 各具特色的租金定价机制第27-28页
        2. 实行租赁合同的动态管理第28-29页
    (六) 政府主导的专业物业管理第29-30页
四、 我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立法之完善第30-38页
    (一) 制定单行法规并纳入住房保障立法体系第30-31页
    (二) 明确租赁管理机构及其权责第31页
    (三) 从实体和程序上健全准入机制第31-33页
        1. 扩大保障范围并统一准入评价体系第31-32页
        2. 确保准入程序公正透明第32-33页
    (四) 多渠道落实退出机制第33-35页
        1. 采用列举法规定退出原因第33-34页
        2. 规定“过渡期”和强制退出措施第34-35页
    (五) 多途径提升租赁管理方式第35-36页
        1. 建立多部门联动的管理信息系统第35页
        2. 引入听证程序完善租金设置机制和收取方式第35-36页
    (六) 创新物业管理制度第36-38页
        1. 参照租金分级机制减免物业费第36-37页
        2. 建立承租人大会和承租人委员会制度第37-38页
结语第38-39页
参考文献第39-41页
致谢第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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