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 第1-8页 |
第1章 导论 | 第8-32页 |
·从政治秩序合法化到法律合法化:哈贝马斯合法化理论的演变 | 第8-11页 |
·法律与道德:哈贝马斯合法化理论的法律哲学语境及其理论意蕴 | 第11-15页 |
·哈贝马斯法律合法化理论的两种解读方式:麦卡锡式的“重构性进路”与吴冠军式的“外部视角” | 第15-24页 |
·本文的研究进路:“重构性进路”与“外部视角”相结合 | 第24-25页 |
·本文论题的限定与结构安排 | 第25-32页 |
第2章 “后习俗”的道德意识与法律意识结构:商谈论合法化理论的社会理论基础 | 第32-60页 |
·“后习俗”与“后传统” | 第33-35页 |
·科尔伯格:社会进化与“后习俗层次”的道德意识 | 第35-44页 |
·韦伯:法律的合理化与“后传统”的现代意识结构 | 第44-55页 |
·本章小结 | 第55-60页 |
第3章 后传统社会的道德理论:商谈论合法化理论的道德哲学基础 | 第60-80页 |
·哈贝马斯对科氏理论的沟通行动论“改造” | 第62-64页 |
·哈贝马斯对科氏理论的商谈伦理学“改造” | 第64-69页 |
·康德主义伦理学的一般特征及商谈伦理学的发展 | 第69-74页 |
·商谈伦理学:商谈论合法化理论的道德哲学基础 | 第74-78页 |
·本章小结 | 第78-80页 |
第4章 基于合道德性的合法性:商谈论合法化理论与康德式理性自然法合法化理论 | 第80-104页 |
·从“公意”到“实践理性”:卢梭与康德契约论“同意”模式之别 | 第82-90页 |
·“道德优先于法律”与“正当优先于善”: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看康德的法律合法化论说 | 第90-96页 |
·“实践理性的多态论”:哈贝马斯对康德式合法化论说的批判与重建 | 第96-103页 |
·本章小结 | 第103-104页 |
第5章 基于合法律性的合法性:商谈论合法化理论与韦伯式法律实证论合法化理论 | 第104-140页 |
·“价值无涉”与“价值关涉”:韦伯论“学术与政治” | 第107-113页 |
·作为学者的韦伯:韦伯论现代社会基于合法律性的合法性 | 第113-119页 |
·作为“群众性政治家”的韦伯:“领袖民主”合法化模式 | 第119-125页 |
·“法律与道德互补论”:哈贝马斯对韦伯式合法化理论的批判和重建 | 第125-137页 |
·本章小结 | 第137-140页 |
第6章 结语商谈民主与法律合法化:商谈论合法化理论的民主向度 | 第140-154页 |
·法律:作为“系统”与“生活世界”之间的一种媒介 | 第141-146页 |
·从系统—生活世界的二元论到“围攻论”的“双轨模式” | 第146-150页 |
·商谈民主与法律合法化 | 第150-153页 |
·本文结论 | 第153-154页 |
第7章 余论商谈论合法化理论的限度:诸批判立场概览 | 第154-172页 |
·詹姆斯·L·马什:“左派”的批判 | 第155-158页 |
·尼克拉斯·卢曼:“右派”的批判 | 第158-165页 |
·威廉·雷格和詹姆斯·博曼:“家族内部”的批判 | 第165-169页 |
·几点评论 | 第169-172页 |
参考文献 | 第172-191页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第191-193页 |
后记 | 第193-198页 |
论文摘要 | 第198-201页 |
ABSTRACT | 第201-20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