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8页 |
引言 | 第11-19页 |
一、研究对象 | 第12-13页 |
二、选题意义 | 第13页 |
三、研究述评 | 第13-16页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16页 |
五、创新点 | 第16-19页 |
第一章 法律条文文本和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 第19-31页 |
第一节 《文保法》和《实施条例》的法律条文文本中存在的问题 | 第19-27页 |
一、多数法条不完整且为原则性规定 | 第19-20页 |
二、认定需要拆除及迁移至异地保护的程序简单且随意性大 | 第20-22页 |
三、文保相关费用由基建承揽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值得商榷 | 第22-23页 |
四、责任承担大多法阶过低甚至没有明确强制力 | 第23-24页 |
五、处罚力度轻且手段单一使违法成本畸低 | 第24-27页 |
第二节 《文保法》和《实施条例》法律条文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 第27-29页 |
一、产权混乱使悲剧发生 | 第27页 |
二、法律运行的每个环节都缺一不可 | 第27-28页 |
三、精神文化的载体没有先进与落后之分 | 第28-29页 |
小结 | 第29-31页 |
第二章 有关不可移动文物规定在法域运行中的对策 | 第31-39页 |
第一节 写明法律后果及引入强行法规则下的责任承担方式 | 第31-32页 |
一、组成可行性审核委员会 | 第31页 |
二、严格审批和听证论证程序 | 第31-32页 |
第二节 严格不可移动文物拆除及迁移至异地保护的程序 | 第32-33页 |
第三节 对文保承建单位可给予补贴减免税等其他优惠政策 | 第33页 |
第四节 侵公法益应引入强行法和行政责任来承担 | 第33-34页 |
一、以强行法来处罚 | 第34页 |
二、追究部门领导的决策组织责任和政绩责任 | 第34页 |
第五节 金钱罚以惩罚性罚款为主并引入双罚制 | 第34-35页 |
一、金钱罚以惩罚性罚款为主 | 第35页 |
二、引入自由罚即双罚制 | 第35页 |
第六节 对法律条文在实际操作中给出的建议和措施 | 第35-38页 |
一、扩大文保工作的主客体范畴 | 第36页 |
二、在行政机关范围内开展普法宣传和提高主体资质准入门槛 | 第36页 |
三、针对普通民众开展普法宣传并管控媒体和舆情导向 | 第36-38页 |
小结 | 第38-39页 |
第三章 《文保法》有关不可移动文物规定在我国法域里的建议 | 第39-45页 |
第一节 不可再生资源不能用经济效益衡量文保工作 | 第39-40页 |
第二节 尝试构建和完善文物保护补偿制度体系 | 第40-41页 |
第三节 大遗址类博物馆相关立法亟待构建 | 第41-43页 |
小结 | 第43-45页 |
结语 | 第45-47页 |
参考文献 | 第47-51页 |
致谢 | 第51-53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第53-5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