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5页 |
abstract | 第5-7页 |
绪论 | 第10-18页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10-11页 |
第二节 研究思路 | 第11-12页 |
第三节 研究现状和选题价值 | 第12-16页 |
一、境内外研究现状 | 第12-15页 |
二、选题价值和创新之处 | 第15-16页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第16-18页 |
一、具体研究方法 | 第16-17页 |
二、关于研究视角和方法的一个方法论说明 | 第17-18页 |
第一章 香港政制发展:短暂的妥协与持续的争议 | 第18-26页 |
第一节 政制发展梳议 | 第18-23页 |
一、从“一国两制”政策到基本法:政制发展法制化 | 第18-19页 |
二、从推选委员会到选举委员会:政制的初步发展 | 第19-20页 |
三、从人大释法到2007年政改方案被否决:政制发展争议升级 | 第20-21页 |
四、从《政制发展绿皮书》到 2010 年政改方案的二次叩关:关键的妥协 | 第21-22页 |
五、从人大“8·31 决定”到 2012 政改方案被否决:政制发展原地踏步 | 第22-23页 |
第二节 重启政改无法回避 | 第23-26页 |
一、2017年政改方案被否决及其深远政治影响 | 第23-25页 |
二、立法会格局“二元对立”到“三分天下”:香港民意表达的无奈之举 | 第25-26页 |
第二章 行政长官普选重启的共识性前提 | 第26-33页 |
第一节 政改重启须回归宪制框架内探讨 | 第26-28页 |
第二节 选举、普选与民主作为政治学基本范畴的简单展开 | 第28-30页 |
第三节 基本法上的政治体制设计缺陷:行政与立法关系不睦 | 第30-33页 |
一、行政与立法关系不睦及其形成 | 第30-31页 |
二、普选影响之一:加强行政长官管治权威 | 第31-32页 |
三、普选影响之二:无法有效改善行政立法对立关系 | 第32-33页 |
第三章 行政长官普选重启的宪制基础 | 第33-49页 |
第一节 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的性质和地位 | 第35-42页 |
一、“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性质界定 | 第36-38页 |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的特征 | 第38-41页 |
三、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的性质 | 第41-42页 |
四、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的效力 | 第42页 |
第二节 政改方案否决后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的法律效力 | 第42-44页 |
第三节 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共同构成了重启普选的法律基础 | 第44页 |
第四节 爱国爱港:重启行政长官普选的底线 | 第44-49页 |
一、“爱国爱港”政治标准的证立:一个比较法视角 | 第45-48页 |
二、“爱国爱港”的现实必要性:降低宪制危机的风险 | 第48-49页 |
第四章 行政长官普选重启的时机分析 | 第49-54页 |
第一节 行政长官普选重启形势的整体分析 | 第49-51页 |
第二节 短期内重启行政长官普选的政治和社会条件不成熟 | 第51-53页 |
一、政治条件恶化:新一届立会格局巨变 | 第52页 |
二、政治妥协的空间遭压缩 | 第52-53页 |
第三节 本届政府任期内未必能重启行政长官普选 | 第53-54页 |
第五章 行政长官普选重启的现实路径 | 第54-64页 |
第一节 构建政治互信和凝聚社会共识:重启行政长官普选的首要之举 | 第54-56页 |
第二节 政改方案涵括的具体议题尚存进一步协商和拓展的空间 | 第56-62页 |
一、提名委员会构成与选举问题 | 第57-60页 |
二、选举问题的机制性完善 | 第60-62页 |
第三节 搁置行政长官普选争议:进一步推进立法会产生办法的改革 | 第62-64页 |
结语 | 第64-65页 |
参考文献 | 第65-68页 |
致谢 | 第68-69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第6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