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绪论 | 第10-14页 |
第一章 我国央地立法权限划分现状分析 | 第14-30页 |
第一节 我国现行央地立法权限划分框架 | 第14-17页 |
一、 中央立法主体 | 第14-15页 |
二、 地方立法主体 | 第15-17页 |
第二节 我国地方立法所受限制 | 第17-19页 |
一、 地方立法所面临的三种限制 | 第17-18页 |
二、 批准、备案、改变和撤销制度 | 第18-19页 |
第三节 我国现行央地立法权限划分存在的问题 | 第19-25页 |
一、 中央立法独揽重要事项立法权 | 第19-20页 |
二、 央地立法权限界限不清 | 第20-22页 |
三、 地方立法“不抵触”原则缺少明确的认定标准 | 第22-23页 |
四、 批准、审查、改变、与撤销制度形同虚设 | 第23-25页 |
第四节 我国央地立法权限划分对立法体制的影响 | 第25-30页 |
一、 国家立法权遭到行政机关削弱 | 第25-27页 |
二、 国家立法权遭到司法机关削弱 | 第27-28页 |
三、 地方立法过于保守和被动 | 第28-30页 |
第二章 央地立法权限划分的比较研究 | 第30-40页 |
第一节 各国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划分制度实例 | 第30-33页 |
一、 联邦制与单一制国家的立法权限划分 | 第30-31页 |
二、 联邦制立法集权国家实例 | 第31页 |
三、 联邦制分权主义国家实例 | 第31-32页 |
四、 单一制地方分权国家实例 | 第32-33页 |
五、 单一制中央立法集权国家实例 | 第33页 |
第二节 各国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划分的特点分析 | 第33-37页 |
一、 央地立法事项以尽可能明确的条文规定 | 第33-34页 |
二、 央地立法事项以影响范围为划分标准 | 第34-35页 |
三、 有生机的宪法条文加上司法审查制度防止地方立法违宪 | 第35-36页 |
四、 分权制衡,杜绝立法权的异化 | 第36-37页 |
第三节 各国央地立法权限划分的发展趋势 | 第37-40页 |
一、 联邦制国家央地立法权限划分的发展趋势 | 第37-38页 |
二、 单一制国家央地立法权限划分的发展趋势 | 第38页 |
三、 影响央地立法关系模式的因素没有固定的倾向性 | 第38-39页 |
四、 各国央地立法权限划分发展趋势简述 | 第39-40页 |
第三章 优化我国央地立法权限划分的思考 | 第40-64页 |
第一节 优化我国央地立法关系不能依赖颠覆性的制度改革 | 第40-45页 |
一、 中央立法集权的立法体制符合我国的需要 | 第40-41页 |
二、 颠覆性的制度不宜提倡 | 第41-43页 |
三、 应以重要程度作为央地立法事项的划分标准 | 第43-45页 |
第二节 优化我国央地立法关系的具体建议 | 第45-57页 |
一、 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划分的明细化 | 第46-47页 |
二、 中央与地方共同行使更多的重要事项立法权 | 第47-48页 |
三、 正确认识并防范地方立法对中央立法的抵触 | 第48-50页 |
四、 加强中央对地方的在立法上监督与指导 | 第50-54页 |
五、 完善人大会议制度和内部机构设置,增强立法专业化 | 第54-56页 |
六、 公众参与,保障立法民主和立法质量 | 第56-57页 |
第三节 权利诉求、制度回应与优化央地立法权限划分 | 第57-64页 |
一、 权利诉求和制度回应:推动央地立法权限划分完善的动力 | 第57-59页 |
二、 权利诉求与制度回应机制发挥效用的关键 | 第59-62页 |
三、 社会力量在维护权利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 第62-64页 |
结语 | 第64-66页 |
参考文献 | 第66-68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第68-69页 |
致谢 | 第69-70页 |
附件 | 第7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