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引言 | 第9-13页 |
一、相关案例简介 | 第9-10页 |
二、案例反映出的遗产债权人与继承人利益失衡问题 | 第10-13页 |
第一章 平衡遗产债权人与继承人利益的法理分析 | 第13-19页 |
1.1 继承法的本质 | 第13-14页 |
1.2 继承法的价值取向 | 第14-16页 |
1.2.1 继承法的正义价值 | 第14-15页 |
1.2.2 继承法的秩序价值 | 第15页 |
1.2.3 继承法的效益价值 | 第15-16页 |
1.3 继承法的立法目的 | 第16-19页 |
1.3.1 尊重传统习惯,维护家庭和谐 | 第16-17页 |
1.3.2 平等保护民事主体,实现利益的平衡 | 第17-19页 |
第二章 我国遗产债权人与继承人利益失衡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 第19-25页 |
2.1 遗产债权人与继承人利益失衡的立法现状 | 第19-21页 |
2.1.1 继承人的继承选择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 第19-20页 |
2.1.2 无条件的限定继承 | 第20页 |
2.1.3 遗产处理顺序不明确 | 第20-21页 |
2.1.4 缺乏遗产、财产分离的相关制度 | 第21页 |
2.1.5 缺少对遗产的公告和债权的申报程序 | 第21页 |
2.2 遗产债权人与继承人利益失衡的原因 | 第21-25页 |
2.2.1 物质因素影响 | 第21-22页 |
2.2.2 立法观念陈旧 | 第22页 |
2.2.3 理论研究不深 | 第22-23页 |
2.2.4 救济手段缺乏 | 第23-25页 |
第三章 域外解决遗产债权人与继承人利益失衡的立法经验 | 第25-31页 |
3.1 间接继承的相关制度 | 第25页 |
3.2 直接继承的相关制度 | 第25-28页 |
3.2.1 我国台湾地区 | 第26页 |
3.2.2 德国 | 第26-27页 |
3.2.3 瑞士 | 第27-28页 |
3.3 域外相关规定对我国平衡遗产债权人与继承人利益的启示 | 第28-31页 |
第四章 解决遗产债权人与继承人利益失衡的对策 | 第31-39页 |
4.1 实体权利方面的完善建议 | 第31-36页 |
4.1.1 增加对限定继承的条件限制 | 第31-32页 |
4.1.2 完善遗产清册,建立遗产管理制度 | 第32-33页 |
4.1.3 明确继承人之间的连带清偿责任 | 第33-34页 |
4.1.4 建立遗产债权的公告和申报制度 | 第34-35页 |
4.1.5 实行遗产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制度 | 第35-36页 |
4.2 程序方面的完善建议 | 第36-39页 |
4.2.1 实行公示催告程序和督促程序 | 第36-37页 |
4.2.2 实行遗产的诉前保全程序 | 第37-38页 |
4.2.3 调整举证责任的分担 | 第38-39页 |
结语 | 第39-41页 |
参考文献 | 第41-43页 |
致谢 | 第43-4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