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中“标的额计酬法”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导言 | 第9-11页 |
第一章 《报酬规定》中的“标的额计酬法” | 第11-15页 |
第一节 司法解释中的标的额计酬法 | 第11-13页 |
一、管理人报酬计算方法的选择 | 第11-12页 |
二、标的额计酬法的具体规定 | 第12-13页 |
第二节 标的额计酬法的改进空间 | 第13-15页 |
一、企业管理者在破产程序中缺乏激励 | 第14-15页 |
二、重整、和解程序中的报酬计算方法不明确 | 第15页 |
第二章 标的额计酬法扩展应用中的法律问题 | 第15-36页 |
第一节 “债务人”的概念界定 | 第15-18页 |
一、破产申请中的“债务人” | 第16页 |
二、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债务人” | 第16-17页 |
三、重整、和解中的“债务人” | 第17-18页 |
第二节 标的额计酬法对破产申请选择的影响 | 第18-22页 |
一、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 | 第18-19页 |
二、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 | 第19-20页 |
三、标的额计酬法的应用 | 第20-22页 |
第三节 标的额计酬法在破产清算中的应用 | 第22-27页 |
一、以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为标的额 | 第22-24页 |
二、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不计入计酬基数 | 第24-25页 |
三、标的额计酬法对企业管理者的限制应用 | 第25-27页 |
第四节 标的额计酬法在重整中的应用 | 第27-34页 |
一、对破产管理人的适用 | 第27-28页 |
二、对企业管理者的适用 | 第28-30页 |
三、标的额计酬法可减弱重整中的“分配效应” | 第30-31页 |
四、标的额计酬法下的股东权益平衡 | 第31-34页 |
第五节 标的额计酬法在和解中的应用 | 第34-36页 |
一、促进选择有效率的和解申请 | 第34-35页 |
二、有利于提高和解程序的效率 | 第35-36页 |
第三章 关于标的额计酬法的其他法律问题 | 第36-44页 |
第一节 报酬的支付 | 第36-38页 |
一、报酬的支付主体 | 第36-37页 |
二、债权人的退出选择权 | 第37-38页 |
第二节 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 第38-41页 |
一、担保债权人与无担保债权人 | 第38-39页 |
二、优位的无担保债权人与劣位的无担保债权人 | 第39-41页 |
第三节 对破产程序启动前企业管理者的激励影响 | 第41-44页 |
一、增加企业管理者主动申请破产的动机 | 第41页 |
二、有利于破产申请前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 第41-44页 |
结语 | 第44-45页 |
参考文献 | 第45-47页 |
后记 | 第47-4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