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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规章制定程序研究--以《劳动合同法》对德国“共决”制借鉴为视角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1页
导言第11-19页
 一、论题说明——本文劳动规章制定程序的涵义、范围第11-12页
 二、选题缘由——质疑我国劳动规章制定程序对德国“共决”制的借鉴第12-14页
 三、研究综述——关于用人单位劳动规章的立法及研究现状第14-18页
 四、研究方法及本文的创新之处第18-19页
第一章 劳动规章制定程序“共决”制分析第19-25页
 第一节 “共决”制的由来第19-21页
  一、“共决”制与“员工参与”第20页
  二、“共决”制与“企业职工委员会”第20-21页
 第二节 “共决”制在德国的实施第21-22页
  一、企业职工委员会的组织机构第21页
  二、企业职工委员会的目的与职权第21-22页
 第三节 德国劳资“共决”制的评价第22-25页
  一、“共决”制的优点第22-23页
  二、“共决”制的缺点第23-25页
第二章 劳动规章制定程序对“共决”制的借鉴导致立法歧义与争鸣第25-36页
 第一节 劳动规章制定程序引起立法歧义第26-31页
  一、《劳动合同法》制定前我国劳动规章制定程序第26-28页
  二、《劳动合同法》中劳动规章制定程序引起各地方立法歧义第28-31页
 第二节 劳动规章制定程序歧义条款的争鸣及评价第31-36页
  一、劳动规章制定程序“共决说”第31-33页
  二、劳动规章制定程序“单决说”第33-34页
  三、其他学说第34-36页
第三章 我国劳动规章制定程序分析第36-49页
 第一节 劳动规章制定程序基本理论第36-38页
  一、劳动规章是劳动力支配转移的结果第36-37页
  二、劳动规章制定程序与生效的关系第37-38页
 第二节 司法实践对立法论争与理论争鸣的应对第38-41页
  一、各地方的司法实践第38-40页
  二、司法实践的选择——“共议”作为形式意义要件的“生效对抗主义”模式第40-41页
 第三节 立法歧义及理论争鸣的根本原因第41-49页
  一、制度理论不确定性的影响第41-46页
  二、集体谈判机制的缺失第46-49页
第四章 我国劳动规章制定程序的必然选择——“共议单决”制第49-54页
 第一节 劳动规章制定程序域外分析第49-52页
  一、法国第49-51页
  二、我国台湾地区第51-52页
 第二节 我国制度理论与现状对“共议单决”制的要求第52-54页
  一、我国制度理论的要求第52-53页
  二、经济现状对用工灵活的要求第53-54页
结语第54-55页
参考文献第55-58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58-59页
后记第59-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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