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带薪年休假制度研究
| 摘要 | 第4-5页 |
| Abstract | 第5-6页 |
| 引言 | 第9-11页 |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9页 |
| 二、选题的意义 | 第9-10页 |
| 三、研究方法 | 第10页 |
|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10-11页 |
| 第一章 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基本理论 | 第11-17页 |
| 一、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概念 | 第11-12页 |
| 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法律性质 | 第12-13页 |
| 三、带薪年休假制度的价值 | 第13-17页 |
| (一)秩序价值 | 第14-15页 |
| (二)自由价值 | 第15页 |
| (三)平等价值 | 第15-17页 |
| 第二章 域外带薪年休假制度及启示 | 第17-25页 |
| 一、域外的立法规定 | 第17-22页 |
| (一)法国法 | 第17-19页 |
| (二)日本法 | 第19-20页 |
| (三)美国法 | 第20-21页 |
| (四)德国法 | 第21-22页 |
| 二、域外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启示 | 第22-25页 |
| (一)适当扩大适用主体 | 第22-23页 |
| (二)适当延长年休假的天数 | 第23页 |
| (三)给予非全日制职工休假津贴 | 第23页 |
| (四)增加特殊人群的年休假规定 | 第23-24页 |
| (五)科学安排带薪年休假方式 | 第24-25页 |
| 第三章 我国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现状 | 第25-34页 |
| 一、我国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适用主体范围较窄 | 第25-27页 |
| (一)对非全日制职工的规定不足 | 第25页 |
| (二)缺乏对不定时工作制职工的规定 | 第25-26页 |
| (三)缺乏对特殊人群的规定 | 第26-27页 |
| 二、职工工作年限认定模糊 | 第27-28页 |
| (一)“连续工作”的认定标准不明确 | 第27-28页 |
| (二)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的工龄清零问题界定 | 第28页 |
| 三、劳务派遣职工年休假的适用模糊 | 第28-30页 |
| 四、未休年休假解决制度不健全 | 第30-32页 |
| (一)未休年休假的补偿性质范畴模糊 | 第30-31页 |
| (二)未申请年休假处理规定模糊 | 第31-32页 |
| 五、未休年休假仲裁时效不明确 | 第32-34页 |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建议 | 第34-43页 |
| 一、扩大适用主体范围 | 第34-37页 |
| (一)明确非全日制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待遇 | 第34-35页 |
| (二)增加不定时工作制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待遇 | 第35-36页 |
| (三)增加特殊人群的带薪年休假规定 | 第36-37页 |
| 二、具体化工作年限的规定标准 | 第37-38页 |
| (一)细化连续工作及累计年限的认定标准 | 第37-38页 |
| (二)明确规定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的工龄累积计算 | 第38页 |
| 三、细化劳务派遣职工的带薪年休假规定 | 第38-39页 |
| 四、规范未休年休假解决制度 | 第39-41页 |
| (一)明确未休年休假补偿的性质范畴 | 第39-40页 |
| (二)明确劳动者未申请年休假的解决办法 | 第40-41页 |
| 五、明确未休年休假的仲裁时效 | 第41-43页 |
| 结论 | 第43-44页 |
| 参考文献 | 第44-47页 |
| 附录 | 第47-48页 |
| 致谢 | 第4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