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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被告人调查程序研究

内容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9页
引言第9-10页
一、对庭审中的被告人调查程序进行界定第10页
二、被告人调查程序的国外样态第10-13页
 (一) 德国的被告人调查程序第11页
 (二) 美国的被告人调查程序第11-12页
 (三) 日本的被告人调查程序第12页
 (四) 对被告人调查程序的国外样态做进一步分析第12-13页
三、对我国被告人调查程序的反思第13-25页
 (一) 我国被告人调查程序的概述第13-15页
  1. 对我国的被告人调查程序进行界定第13页
  2. 我国被告人调查程序的启动前提第13-14页
  3. 我国将被告人调查程序置于法庭调查之首第14页
  4. 我国调查被告人所采用的方法第14-15页
 (二) 我国被告人调查程序的启动前提不合理第15-19页
  1. 被告人必须接受公诉人的讯问第15页
  2. 被告人负有如实回答的义务第15-16页
  3. 被告人缺乏回答讯问的证据基础第16-19页
 (三) 被告人调查程序置于法庭调查之首不当第19-23页
  1. 支持被告人调查程序前置的理由第19-20页
  2. 对支持被告人调查程序前置的理由进行反驳第20-21页
  3. 其他反对被告人调查程序前置的理由第21-23页
 (四) 调查被告人所采用的方法不当第23-25页
  1. 调查主体泛化第23-24页
  2. 调查顺序混乱第24-25页
  3. 没有确立询问被告人的方式第25页
  4. 询问被告人的相关规则规定的过于简单第25页
四、对我国被告人调查程序的完善第25-37页
 (一) 确保被告人对被告人调查程序的启动享有决定权第26-30页
  1. 确保被告人有权决定是否进行陈述第26-27页
  2. 保证被告人行使沉默权不被加重刑罚第27-28页
  3. 为被告人自主决定是否进行陈述奠定证据基础第28-30页
 (二) 重新设置被告人调查程序第30-32页
  1. 将被告人调查程序置于法庭调查的末尾第30-31页
  2. 协调被告人调查程序与量刑事实调查程序第31-32页
 (三) 对调查被告人所采用的方法进行完善第32-37页
  1. 对调查主体的完善第32-33页
  2. 对调查顺序的完善第33-34页
  3. 确立询问被告人的方式第34-35页
  4. 坚持并完善现有的询问规则第35-36页
  5. 庭前供述在被告人调查程序中的作用第36-37页
五、结语第37-38页
致谢第38-39页
参考文献第39-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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