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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淆可能性理论的司法适用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0页
导言第10-11页
第一章 混淆可能性理论是否判定商标侵权唯一依据第11-19页
 第一节 问题的背景第11-12页
 第二节 问题的提出第12-13页
  一、 混淆可能性理论下捷克百威在中国更改商标第12页
  二、 欧盟法院有利于捷克百威的判决在中国不能类推适用第12-13页
  三、 混淆可能性作为侵权唯一依据值得商榷第13页
 第三节 问题的解决第13-18页
  一、 我国最高院鳄鱼案判决的启示第13-14页
  二、 商标侵权中的其他应被考虑的要件第14-16页
  三、 各国现有商标立法的借鉴参考第16-18页
 第四节 问题的结论第18-19页
第二章 混淆可能性理论能否扩张适用——以反向混淆为切入点第19-27页
 第一节 反向混淆的社会危害性第19-23页
  一、 反向混淆侵犯了在先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第19-22页
  二、 反向混淆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22页
  三、 反向混淆侵犯了社会公益第22-23页
 第二节 混淆扩张理论的司法实践第23-27页
  一、 国内出现诸多判决引用混淆扩张理论第23-24页
  二、 运用混淆扩张理论应当区别于传统混淆理论第24-27页
第三章 混淆可能性扩张理论的法律适用——以售前混淆为例第27-38页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第27-28页
 第二节 解决问题的先决条件第28-32页
  一、 售前混淆和传统混淆的区别第28-29页
  二、 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区别第29-32页
 第三节 问题的解决——售前混淆法律适用第32-37页
  一、 售前混淆侵犯的权利主体决定了规制法律只能是商标法第33-34页
  二、 售前混淆侵犯的权利客体决定了规制法律只能是商标法第34-35页
  三、 售前混淆侵权认定规则决定了规制该法律只能是商标法第35-36页
  四、 混淆形态扩张新理论决定了规制法律只能是商标法第36-37页
 第四节 结语第37-38页
第四章 结论第38-39页
参考文献第39-42页
致谢第42-43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43-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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