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8页 |
目录 | 第8-9页 |
一、引言 | 第9-10页 |
二、案情及判决 | 第10-12页 |
(一) 全国首例QQ相约自杀民事赔偿纠纷案案情 | 第10-11页 |
(二) 全国首例QQ相约自杀民事赔偿纠纷案判决 | 第11-12页 |
三、案件各方争论的焦点 | 第12-14页 |
(一) 腾讯公司是否具有监控用户聊天内容的能力 | 第12页 |
(二) 腾讯公司是否应承担监控用户聊天内容的义务 | 第12-13页 |
(三) 腾讯公司监控用户聊天记录是否侵犯他人言论自由及其隐私权 | 第13-14页 |
四、对案件中腾讯公司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的法理剖析 | 第14-22页 |
(一) 被告腾讯公司的行为不存在违法性 | 第14-19页 |
1. 腾讯公司提供网络聊天工具的行为不具违法性 | 第14页 |
2. 腾讯公司没有法律上的义务主动监控用户聊天记录 | 第14-19页 |
(二) 被告腾讯公司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 第19-20页 |
(三) 被告腾讯公司不具备侵权法上的主观要件 | 第20-22页 |
五、笔者对本案的看法及思考 | 第22-28页 |
(一) 笔者对本案的看法 | 第22-23页 |
(二) 笔者对完善我国互联网侵权立法的一些思考 | 第23-28页 |
1. 完善我国的互联网法律环境 | 第23-25页 |
2. 建全我国网络侵权立法的思考 | 第25-28页 |
参考文献 | 第28-30页 |
致谢 | 第3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