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7-8页 |
ABSTRACT | 第8-9页 |
前言 | 第10-11页 |
第一章 刑事和解制度的法律渊源与理论价值 | 第11-24页 |
一、恢复性司法的概念及其历史渊源 | 第11-14页 |
二、恢复性司法产生的背景及其蕴含的理论价值 | 第14-19页 |
三、恢复性司法的特征及运作模式 | 第19-22页 |
四、恢复性司法适用中存在的弊端 | 第22-24页 |
第二章 以恢复性司法为鉴构建我国刑事和解制度之必要性和可行性 | 第24-34页 |
一、我国构建刑事和解制度之必要性 | 第24-26页 |
二、我国构建刑事和解制度之可行性 | 第26-30页 |
三、我国实行刑事和解面临的障碍 | 第30-32页 |
四、理性之选择 | 第32-34页 |
第三章 我国刑事和解的运行模式及保障性原则 | 第34-41页 |
一、刑事和解程序的启动及主持者 | 第34-35页 |
二、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阶段 | 第35-36页 |
三、刑事和解制度适用的案件范围 | 第36页 |
四、刑事和解制度适用的保障性原则 | 第36-41页 |
第四章 我国刑事和解制度运行程序之构建 | 第41-52页 |
一、社区弭除和预防犯罪阶段—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自诉案件 | 第41-43页 |
二、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警察转处 | 第43-46页 |
三、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起诉便宜 | 第46-47页 |
四、人民法院审判阶段—和解促成刑罚从宽适用 | 第47-50页 |
五、监狱、看守所、矫正机构执行刑罚阶段—和解促使犯罪人尽快回归社会 | 第50-52页 |
结语 | 第52-53页 |
参考文献 | 第53-56页 |
致谢 | 第56-57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第5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