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3页 |
Abstract | 第3-6页 |
引言 | 第6-8页 |
(一)文献综述 | 第6-7页 |
(二)研究目的及其意义 | 第7页 |
(三)研究方法 | 第7-8页 |
一、妇女就业性别歧视解析 | 第8-16页 |
(一)性别歧视分析 | 第8-11页 |
1、性别歧视的概念 | 第8-9页 |
2、性别歧视的学理分类 | 第9-11页 |
3、性别歧视的例外 | 第11页 |
(二)就业性别歧视的概念界定 | 第11-13页 |
1、就业歧视的定义 | 第12页 |
2、就业性别歧视的基本含义 | 第12-13页 |
(三)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过程中法律的意义 | 第13-16页 |
1、提高立法中的性别意识是前提 | 第13-14页 |
2、修改完善现行法律是途径 | 第14页 |
3、发挥法律的积极作用是立法的目标 | 第14-16页 |
二、国际标准与妇女平等“就业权” | 第16-28页 |
(一)保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的普遍性规定 | 第16-18页 |
1、《世界人权宣言》中权利的原则性体现 | 第16-17页 |
2、《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对权利的确认 | 第17页 |
3、《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对实现平等的办法 | 第17-18页 |
(二)保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的区域性规定 | 第18-21页 |
1、《欧洲人权公约》的非歧视性条款 | 第18-20页 |
2、《美洲人权公约》反对歧视行为的保证 | 第20页 |
3、《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利宪章》对宪章中权利的确认 | 第20-21页 |
(三)保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的专门性规定 | 第21-24页 |
1、国际劳工组织的非歧视性标准 | 第21-23页 |
2、《消除就业与职业歧视公约》对“歧视”含义的明确规定 | 第23-24页 |
3、《就业政策公约》的目的 | 第24页 |
(四)有关国家对妇女平等就业权的法律保护概况 | 第24-28页 |
1、美国妇女地位的变化与宪政发展的关系 | 第25页 |
2、加拿大宪法法案的《权利和自由》宪章 | 第25页 |
3、英国《性别歧视法》的颁布 | 第25-26页 |
4、法国《人权宣言》反映的性别平等观念 | 第26页 |
5、德国宪法外的专门性保障妇女权利的法律 | 第26页 |
6、印度法律的平等保护特色 | 第26-27页 |
7、《挪威男女平等法》与男女平等事物申诉专员 | 第27页 |
8、韩国对女性权利的立法保障 | 第27-28页 |
三、中国保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的实践 | 第28-36页 |
(一)反就业性别歧视立法取得的成就 | 第28-30页 |
1、《妇女权益保障法》对有关公约原则的确立 | 第28-29页 |
2、《劳动法》的普遍性保障 | 第29-30页 |
3、《就业促进法》对公平就业的专门规定 | 第30页 |
(二)现行反就业性别歧视法律内容的缺陷 | 第30-33页 |
1、保护多于赋权、保护性措施多于暂时特别措施 | 第31页 |
2、将妇女、儿童利益并列,弱化妇女独立地位 | 第31-32页 |
3、法律条款的歧视性内容造成歧视性后果 | 第32页 |
4、原则多于措施,缺乏救济途径 | 第32-33页 |
5、法律尚未完成从妇女权利保护到性别平等保护的转变 | 第33页 |
(三)法律视角下的妇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 | 第33-36页 |
1、法律法规制定滞后 | 第33-35页 |
2、对就业性别歧视行为的惩治力度不够 | 第35页 |
3、执法环境和配套措施不健全 | 第35-36页 |
四、实现性别平等就业的法律对策 | 第36-41页 |
(一)制定专门的《反性别歧视法》 | 第36-37页 |
1、明确定义性别歧视 | 第36页 |
2、禁止直接,间接歧视行为 | 第36页 |
3、采用“真正职业资格”标准(BFOQ) 认定歧视 | 第36-37页 |
4、清除非法的法规规章 | 第37页 |
(二)建立专门的执行机构代表弱势就业者的利益 | 第37-38页 |
1、建立独立专门机构的必要性 | 第37-38页 |
2、完善劳动督察制度 | 第38页 |
(三)保障就业者的诉讼权利 | 第38-41页 |
1、完善就业者的诉权 | 第38-39页 |
2、建立公益诉讼机制 | 第39-40页 |
3、确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 第40-41页 |
结论 | 第41-43页 |
注释 | 第43-46页 |
参考文献 | 第46-49页 |
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第49-50页 |
致谢 | 第50-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