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绪论 | 第9-16页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第9-10页 |
(一)研究背景 | 第9页 |
(二)研究意义 | 第9-10页 |
二、文献综述 | 第10-14页 |
(一)国外保释制度中社会危险性认定的研究现状 | 第10-11页 |
(二)国内取保候审制度中社会危险性认定的研究现状 | 第11-14页 |
三、研究思路、目的与方法 | 第14页 |
(一)研究思路 | 第14页 |
(二)研究目的 | 第14页 |
(三)研究方法 | 第14页 |
四、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第14-16页 |
(一)研究内容 | 第14-15页 |
(二)创新点 | 第15-16页 |
第一章 社会危险性的界定 | 第16-26页 |
一、社会危险性的概念 | 第16-21页 |
(一)社会危险性的定义 | 第16-17页 |
(二)社会危险性与人身危险性的关系 | 第17-19页 |
(三)社会危险性与社会危害性的关系 | 第19-21页 |
二、社会危险性的现实意义 | 第21-26页 |
(一)适用取保候审的关键因素 | 第21-22页 |
(二)“高押低保”现象的重要影响因素 | 第22-26页 |
第二章 取保候审中社会危险性认定的立法与实践 | 第26-39页 |
一、法律层面的规范与分析 | 第26-32页 |
(一)2018 年《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 第26-29页 |
(二)检察机关等办案机关的相关规定 | 第29-31页 |
(三)公检法机关的联合规定 | 第31-32页 |
二、实践中影响取保候审中社会危险性认定的因素 | 第32-39页 |
(一)国家刑事政策 | 第32-33页 |
(二)现实司法环境 | 第33-35页 |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因素 | 第35-39页 |
第三章 取保候审中社会危险性认定存在的问题 | 第39-50页 |
一、取保候审中社会危险性认定的立法缺陷 | 第39-44页 |
(一)“可能”“企图”等法律用语标准模糊 | 第39-40页 |
(二)证明主体单一 | 第40-42页 |
(三)配套机制不健全 | 第42-44页 |
二、取保候审中社会危险性认定的执法缺陷 | 第44-48页 |
(一)审查程序的形式化 | 第44-46页 |
(二)未有效发挥各方诉讼参与人的作用 | 第46-48页 |
三、取保候审中社会危险性认定出现偏差带来的消极影响 | 第48-50页 |
(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个人而言的消极影响 | 第48-49页 |
(二)对司法制度与司法资源的消极影响 | 第49-50页 |
第四章 域外相关制度的理论现状与司法实践 | 第50-65页 |
一、英美法系 | 第50-56页 |
(一)英国对于保释中社会危险性认定的规定 | 第50-53页 |
(二)美国对于保释中社会危险性认定的规定 | 第53-56页 |
二、大陆法系 | 第56-61页 |
(一)德国对于保释中社会危险性认定的规定 | 第57-59页 |
(二)日本对于保释中社会危险性认定的规定 | 第59-61页 |
三、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相关制度与司法实践 | 第61-63页 |
(一)香港对于保释中社会危险性认定的规定 | 第61-62页 |
(二)澳门对于担保中社会危险性认定的规定 | 第62页 |
(三)台湾对于具保中社会危险性认定的规定 | 第62-63页 |
四、域外相关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第63-65页 |
第五章 对我国取保候审中社会危险性认定的完善 | 第65-74页 |
一、从司法制度上完善取保候审中社会危险性的认定 | 第65-69页 |
(一)完善社会危险性认定的证明机制 | 第65-67页 |
(二)建立社会危险性认定的评估机制 | 第67-69页 |
(三)健全社会危险性认定的监督救济机制 | 第69页 |
二、从司法实践中完善取保候审中社会危险性的认定 | 第69-74页 |
(一)完善司法机关工作考核机制 | 第69-70页 |
(二)增加审查程序的参与主体 | 第70-71页 |
(三)完善社会调查体系 | 第71-74页 |
结语 | 第74-75页 |
参考文献 | 第75-79页 |
致谢 | 第7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