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8页 |
Abstract | 第8-11页 |
引言 | 第11-12页 |
一、混合主体共同受贿犯罪的含义和基本特征 | 第12-15页 |
(一) 混合主体共同受贿犯罪的含义 | 第12-13页 |
(二) 混合主体共同受贿犯罪的基本特征 | 第13-15页 |
二、混合主体共同受贿犯罪的主体范围 | 第15-27页 |
(一) 非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 第15-17页 |
(二) 非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受贿罪共同正犯 | 第17-19页 |
(三) 公司、企业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应否认定为受贿罪共犯 | 第19-21页 |
(四) 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是否能构成共同受贿犯罪的主体 | 第21-23页 |
(五) 国家工作人员与其他特定关系人能否构成共同受贿犯罪的主体 | 第23-26页 |
1. 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界定 | 第23页 |
2. 对其他特定关系人构成受贿罪共犯的认定 | 第23-25页 |
3. 国家工作人员与其“特定关系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共同受贿 | 第25-26页 |
(六) 单位能否构成共同受贿犯罪的主体 | 第26-27页 |
三、混合主体共同受贿犯罪与相关犯罪的界限 | 第27-29页 |
(一) 混合主体共同受贿犯罪与介绍贿赂罪的异同 | 第27-28页 |
(二) 混合主体共同受贿犯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异同 | 第28-29页 |
四、混合主体共同受贿犯罪的刑事责任分担 | 第29-30页 |
(一) 对“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处罚”的理解 | 第29页 |
(二) 笔者的观点 | 第29-30页 |
五、混合主体共同受贿犯罪的立法完善 | 第30-32页 |
(一) 混合主体共同受贿犯罪的立法完善 | 第30-31页 |
(二) 混合主体共同受贿犯罪举证责任的完善 | 第31-32页 |
结语 | 第32-33页 |
致谢 | 第33-34页 |
参考文献 | 第34-3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