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司法制度论文--检察院论文

论暂予监外执行的检察监督

内容摘要第1-8页
Abstract第8-12页
引言第12-14页
一、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的积极意义第14-16页
 (一) 有利于确保刑罚功能的实现第14-15页
 (二) 有利于指引实体法的正确实施第15页
 (三) 有利于防止监管部门的权力滥用第15-16页
二、暂予监外执行实施情况的实证分析第16-23页
 (一) 暂予监外执行实施的总体情况第17-21页
 (二) 暂予监外执行的主要问题分析第21-23页
  1. 决定机关的不统一第21页
  2. 移交回复与考察汇报程序的缺失第21页
  3. 保外就医疾病鉴定规定的落后第21-22页
  4. 拒保现象的发生第22页
  5. 执行期限的不科学第22-23页
  6. 公安机关监管人力的不足第23页
三、强化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的必要性第23-26页
 (一) 暂予监外执行的临时性决定了对其监督的必要性第23-24页
 (二) 暂予监外执行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审查的随机性第24-25页
 (三) 暂予监外执行对刑罚的影响决定了对其监督的重要性第25页
 (四) 暂予监外执行决策的行政性决定了检察监督的优越性第25-26页
四、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所存在的问题第26-30页
 (一) 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立法上的缺陷第26-28页
  1. 立法规定的薄弱第26页
  2. 被动的事后审查模式第26-27页
  3. 监督手段的单一第27页
  4. 监督人手资源的匮乏第27-28页
 (二) 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执行上的缺陷第28-30页
  1. 监督纠正期限过长第28页
  2. 检察监督意识薄弱第28页
  3. 检察监督登记制度粗糙第28-29页
  4. 联合考察制度的缺失第29页
  5. 罪犯申诉控告机制的缺失第29页
  6. 职能机关责任追究机制的疏漏第29-30页
五、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的制度完善第30-37页
 (一) 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的立法完善第30-34页
  1. 统一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机构第30-31页
  2. 细化检察监督的具体执行措施第31-33页
  3. 确立检察院调查阅卷权第33页
  4. 完善检察监督的机构设置第33-34页
 (二) 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的执法完善第34-37页
  1. 强化检察监督意识并完善人员队伍第34页
  2. 进行联合考察并完善检察登记制度第34-35页
  3.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第35页
  4. 建立罪犯申诉控告制度第35页
  5. 动员社会力量监督第35-37页
结束语第37-38页
致谢第38-39页
参考文献第39-41页

论文共41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交叉询问制度在我国民事诉讼质证中的价值探析
下一篇:论侦查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