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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失与回归——论村民委员会的行政诉讼被告资格

中文摘要第1-8页
ABSTRACT第8-12页
第一章 引言第12-13页
第二章 村民自治下的村民委员会第13-21页
   ·一则报道引发的思考第13-14页
   ·村民委员会的行政诉讼主体特征及表现第14-16页
     ·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第15页
     ·村民委员会行使的公务行为第15-16页
   ·村委会与村民自治第16-18页
   ·村委会的三项主要职能第18-19页
     ·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第18页
     ·财政管理职能第18-19页
     ·协助基层政府开展工作第19页
   ·村委会的三种身份第19-21页
     ·集体财产的管理人第19页
     ·农村社区的管理者第19-20页
     ·基层政府行政的受托人第20-21页
第三章 确认村委会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的必要性第21-27页
   ·村民权利救济和村民自治的需要第21-22页
     ·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第21页
     ·当前村民救济途径的缺失第21-22页
     ·村民自治制度的推行遭遇障碍第22页
   ·其他救济手段的缺陷与障碍第22-25页
     ·民事诉讼的缺陷第22-23页
     ·行政裁决的障碍第23-25页
     ·人大监督的有限性第25页
   ·确立村委会行政诉讼主体地位的意义第25-27页
     ·能够促进国家对村委会的监督第25-26页
     ·有助于理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之间的关系第26页
     ·有利于理顺村委会和村党支部之间的关系第26页
     ·有利于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第26-27页
第四章 确立村委会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的依据第27-37页
   ·村委会具有公共行政的职能第27-30页
     ·国家行政发展到公共行政和社会行政第27-28页
     ·现代行政的发展必然导致行政主体多元化第28-29页
     ·村委会行使的职权属于公共行政第29-30页
   ·村委会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法理分析第30-34页
     ·法院管辖与村民自治第30-32页
     ·当前模糊的行政诉讼被告形式标准第32-33页
     ·刑法对村委会及其成员主体资格的认定第33-34页
   ·村委会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法理基础第34-37页
     ·当前行政诉讼被告确定规则的缺陷第34-35页
     ·对行政主体理论的反思第35-37页
第五章 结论第37-40页
   ·区别对待村委会不同行为的性质第37-38页
   ·修改和完善《行政诉讼法》第38-40页
参考文献第40-42页
致谢第42-44页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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