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8页 |
导言:水资源危机的私法根源 | 第13-25页 |
一、21 世纪面临的水资源危机 | 第13-15页 |
二、对水资源危机的认识转变——制度建构的作用 | 第15-18页 |
三、水资源危机的私法根源——水权取得及转让制度研究的切入 | 第18-21页 |
四、本文的研究方法 | 第21-22页 |
五、本文的研究思路 | 第22-25页 |
第一章 水资源的所有权客体属性界定 | 第25-52页 |
第一节 法律所调控水资源之内涵界定 | 第25-31页 |
一、法律所调控水资源之内涵解读 | 第25-27页 |
二、法律所调控水资源之特征分析 | 第27-31页 |
第二节 水资源与土地资源权属的分离 | 第31-34页 |
一、水资源作为土地资源附属的传统模式及缘由探究 | 第31-32页 |
二、水资源从土地资源权属中的分离 | 第32-34页 |
第三节 水资源作为所有权客体的证成——所有权客体特定性解读 | 第34-36页 |
一、所有权客体特定性原则概观 | 第34页 |
二、水资源作为所有权客体符合所有权客体特定性原则 | 第34-36页 |
第四节 水资源之所有权客体属性的可能选择 | 第36-43页 |
一、水资源在法国属于原则上适用公法规则的公产 | 第37-39页 |
二、水资源在德国属于原则上适用私法规则的公物 | 第39-40页 |
三、河川水资源在日本属于公物中的公共用物 | 第40-43页 |
第五节 水资源的所有权客体属性——公共用物 | 第43-50页 |
一、水资源作为所有权客体无法纳入共用物范围 | 第43-45页 |
二、水资源不宜纳入学理上之公用物及公有物范围 | 第45-47页 |
三、我国水资源之公共用物属性界定——基于公产、公物及公共用物比较 | 第47-50页 |
第六节 水资源之公共用物属性的理论价值 | 第50-52页 |
第二章 水权取得及转让之母权基础——民法上水资源国家所有权之证成 | 第52-81页 |
第一节 水资源国家或全民所有——基于比较法考察 | 第52-57页 |
一、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水资源的归属 | 第52-55页 |
二、英美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水资源的归属 | 第55-57页 |
三、小结:水资源归国家或全民所有 | 第57页 |
第二节 水资源全民所有“类似总有”法律属性之界定 | 第57-62页 |
一、水资源全民所有不同于民法上的共有 | 第58-59页 |
二、水资源全民所有“类似总有”法律属性之认定 | 第59-62页 |
三、小结:水资源全民所有的法律性质 | 第62页 |
第三节 水资源全民所有至民法上水资源国家所有权之路径理顺 | 第62-72页 |
一、水资源全民所有向宪法上国家所有权的过渡 | 第62-65页 |
二、水资源宪法上国家所有权向民法上国家所有权的转化 | 第65-69页 |
三、两种性质水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具体区别 | 第69-70页 |
四、民法上水资源国家所有权权能体现 | 第70-72页 |
五、小结:宪法上水资源国家所有权转化为民法上所有权的表现 | 第72页 |
第四节 证成民法上水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实践价值 | 第72-81页 |
一、民法上水资源国家所有权优于其他所有权模式 | 第72-73页 |
二、民法上水资源国家所有权为私人取得水权提供了可能 | 第73-75页 |
三、民法上水资源国家所有权有利于彰显水资源的公共用物属性 | 第75-76页 |
四、民法上水资源国家所有权有利于降低市场竞争导致的外部性 | 第76-77页 |
五、民法上水资源国家所有权有利于水资源合理配置目标的实现 | 第77-78页 |
六、民法上水资源国家所有权能够体现水资源负载利益的全民性 | 第78-80页 |
七、民法上水资源国家所有权能够促进水资源改革的深入 | 第80-81页 |
第三章 水权取得的制度考察与应然选择 | 第81-139页 |
第一节 水权作为用益物权之属性界定——兼及准物权概念的取舍 | 第81-91页 |
一、不同情境下准物权含义的纷争 | 第82-84页 |
二、水权之上适用准物权称谓存在的问题 | 第84-86页 |
三、水权性质界定——用益物权 | 第86-89页 |
四、行政许可对水权之私权性质的影响 | 第89-91页 |
第二节 我国水权取得之现状及评析 | 第91-98页 |
一、我国水权取得之现状 | 第91-94页 |
二、水权取得现状之评析 | 第94-98页 |
第三节 国外传统水权取得规则考察及评析 | 第98-107页 |
一、传统水权取得规则之考察 | 第98-103页 |
二、传统水权取得规则之评析 | 第103-107页 |
第四节 现代水权取得规则的兴起 | 第107-118页 |
一、传统水权取得规则的修正及衰落 | 第107-113页 |
二、现代水权许可规则的兴起 | 第113-118页 |
第五节 水权取得规则之应然选择 | 第118-139页 |
一、水权取得规则之设定前提——平等用水机会 | 第118-123页 |
二、水权取得规则之合理保障——公共参与机制 | 第123-128页 |
三、水权取得规则之核心内容——水权优先位序 | 第128-135页 |
四、水权取得规则之重要环节——公示及公信力 | 第135-139页 |
第四章 水权转让的制度分析及缺陷补正 | 第139-168页 |
第一节 水权转让的内涵解读 | 第139-142页 |
一、水权转让的含义界定 | 第139-140页 |
二、水权转让与水产品买卖、供用水合同债权转让 | 第140-142页 |
第二节 水权转让的必要性分析 | 第142-150页 |
一、水权转让立法存废之争考证 | 第142-146页 |
二、水权转让之必要性探讨 | 第146-149页 |
三、水权转让之可行性分析 | 第149-150页 |
第三节 水权转让的限制性因素 | 第150-156页 |
一、现行立法对水权转让的诘难 | 第150-152页 |
二、用水目的对水权转让的限制 | 第152-156页 |
第四节 水权转让的私法构造 | 第156-168页 |
一、水权转让的当事人 | 第157-160页 |
二、水权转让之原因行为——水权转让合同 | 第160-164页 |
三、水权转让之公示方式——水权移转登记 | 第164-168页 |
结论:水资源危机的私法应对 | 第168-171页 |
参考文献 | 第171-188页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第188-190页 |
后记 | 第190-19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