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举证时限制度研究
摘要 | 第6-7页 |
Abstract | 第7-8页 |
一、举证时限制度基础理论 | 第10-14页 |
(一) 举证时限制度的含义 | 第10页 |
(二) 举证时限制度在我国的发展 | 第10-12页 |
(三) 举证时限制度的价值 | 第12-14页 |
二、举证时限制度的域外考察 | 第14-26页 |
(一) 美国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 | 第14-16页 |
(二) 法国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 | 第16-17页 |
(三) 德国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 | 第17-19页 |
(四) 日本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 | 第19-22页 |
(五) 我国台湾地区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 | 第22-24页 |
(六) 举证时限制度域外考察的结论 | 第24-26页 |
三、我国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26-32页 |
(一) 审前准备程序不完善 | 第26页 |
(二) 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间存在缺陷 | 第26-27页 |
(三) 举证期间的确定不合理 | 第27-28页 |
(四)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 | 第28-30页 |
(五) 新证据的界定标准模糊 | 第30-32页 |
四、完善我国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的建议 | 第32-36页 |
(一) 逾期举证理由判断标准的构建 | 第32页 |
(二) 举证期间的合理确定 | 第32-33页 |
(三) 确立逾期举证之法律后果的异议制度 | 第33-34页 |
(四) 建立与举证时限制度相匹配的其他诉讼制度 | 第34-36页 |
结语 | 第36-37页 |
参考文献 | 第37-40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第40-41页 |
致谢 | 第4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