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引言 | 第9-10页 |
一、屯留县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分配调查状况 | 第10-13页 |
(一) 调查的背景 | 第10-11页 |
1.被征地农民分布和被征地农民收入状况 | 第10-11页 |
2.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分配情况 | 第11页 |
(二) 调查方法、获取的数据及数据分析 | 第11-13页 |
1.调查方法 | 第11页 |
2.调查数据及数据分析 | 第11-13页 |
二、屯留县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分配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13-19页 |
(一) 土地征用补偿范围窄,补偿标准过低 | 第13页 |
(二) 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难以界定 | 第13-15页 |
(三) 分配方案的内容与实体法的规定相违背 | 第15-16页 |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 第15页 |
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 第15-16页 |
3.违反了《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 | 第16页 |
(四) 土地补偿费用分配程序上存在缺陷 | 第16-19页 |
1.农村征地补偿金分配程序不透明 | 第17页 |
2.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管,监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 第17-19页 |
三、屯留县征地补偿分配存在问题的主要成因 | 第19-21页 |
(一) 制度上的原因 | 第19页 |
(二) 村民的法律意识薄弱,文化素质偏低,参与村民自治的能力较差 | 第19-20页 |
(三) 传统观念的影响 | 第20页 |
(四) 基层政府缺乏必要的指导 | 第20页 |
(五) 安置方式缺乏灵活性 | 第20-21页 |
四、完善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制度的基本构想 | 第21-27页 |
(一) 确立合理的土地征用补偿原则 | 第21-22页 |
1.坚持以保护失地村民利益为主的原则 | 第21页 |
2.坚持“以土地为唯一生活来源的人及其派生人员确定村民的成员资格权”的原则 | 第21页 |
3.坚持村民的自治权与村民的财产权不相矛盾的原则 | 第21页 |
4.坚持运用多元化机制化解纠纷的原则 | 第21-22页 |
(二) 确定科学的征用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第22-23页 |
1.被征土地补偿,应根据市场原则确定补偿标准 | 第22页 |
2.征收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应纳入补偿的范围 | 第22-23页 |
3.残余地损失和相邻土地损害给予补偿 | 第23页 |
4.国家应结合当地的社会实际综合考量确定补偿基准 | 第23页 |
(三) 正确处理农民和集体在征用补偿中的利益分配 | 第23-24页 |
(四) 灵活运用多种征用补偿方法 | 第24-25页 |
1.社会保险安置 | 第24-25页 |
2.留地安置 | 第25页 |
3.换地安置补偿 | 第25页 |
4.工作安置方式 | 第25页 |
5.股权补偿 | 第25页 |
(五) 完善土地征用补偿程序,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 第25-27页 |
1.设立听证程序 | 第26页 |
2.建立土地纠纷仲裁机构 | 第26页 |
3.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 | 第26-27页 |
结语 | 第27-28页 |
参考文献 | 第28-29页 |
致谢 | 第2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