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付诉讼类型研究
中文摘要 | 第4-7页 |
Abstract | 第7-10页 |
导论 | 第15-35页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价值 | 第15-27页 |
一、选题背景 | 第15-24页 |
二、研究价值 | 第24-25页 |
三、研究内容 | 第25-27页 |
第二节 域内外研究概况 | 第27-30页 |
一、域外研究概况 | 第27-28页 |
二、国内研究概况 | 第28-30页 |
第三节 框架、方法及创新与不足 | 第30-35页 |
一、框架 | 第30-32页 |
二、研究方法 | 第32-33页 |
三、创新与不足 | 第33-35页 |
第一章 给付诉讼类型概论 | 第35-76页 |
第一节 给付诉讼的概念和分类 | 第35-53页 |
一、给付诉讼的概念 | 第35-36页 |
二、给付诉讼的制度功能 | 第36-39页 |
三、给付诉讼的分类 | 第39-47页 |
四、给付诉讼子类型的比较 | 第47-51页 |
五、给付诉讼的“三分法”批判 | 第51-53页 |
第二节 给付诉讼类型的立法现状 | 第53-63页 |
一、《行政诉讼法》修订前 | 第55-58页 |
二、《行政诉讼法》修订后 | 第58-63页 |
第三节 从给付判决种类到给付诉讼类型 | 第63-71页 |
一、给付诉讼类型化的必要性 | 第64-67页 |
二、给付诉讼类型化的功能 | 第67-69页 |
三、给付诉讼类型化的条件 | 第69-70页 |
四、给付诉讼类型化的路径 | 第70-71页 |
第四节 给付诉讼类型的待解问题 | 第71-76页 |
一、“给付内容”有待明确 | 第72页 |
二、课予义务诉讼是否必经先行程序 | 第72-73页 |
三、给付诉讼类型的特别要件尚未规定 | 第73-74页 |
四、给付诉讼类型的选定规则有待明确 | 第74页 |
五、给付诉讼的裁量基准时为何 | 第74-76页 |
第二章 课予义务诉讼 | 第76-116页 |
第一节 课予义务诉讼的意义、功能与适用范围 | 第76-83页 |
一、课予义务诉讼的意义 | 第76-77页 |
二、课予义务诉讼的功能 | 第77-80页 |
三、课予义务诉讼的适用范围 | 第80-83页 |
第二节 课予义务诉讼的特别要件 | 第83-94页 |
一、拒绝履行行政行为之诉 | 第84-91页 |
二、拖延履行行政行为之诉 | 第91-94页 |
第三节 课予义务诉讼的判决 | 第94-103页 |
一、诉有理由的要件 | 第94-98页 |
二、裁判时机成熟 | 第98-103页 |
第四节 课予义务诉讼的判决内容 | 第103-108页 |
一、具体判决 | 第104页 |
二、答复判决 | 第104-108页 |
第五节 课予义务诉讼的裁判基准时 | 第108-113页 |
一、课予义务诉讼裁判基准时的“大原则” | 第109页 |
二、课予义务诉讼的裁判基准时的另外规定 | 第109-111页 |
三、我国课予义务诉讼的裁判基准时规定 | 第111-113页 |
第六节 课予义务诉讼的强制执行 | 第113-116页 |
第三章 一般给付诉讼 | 第116-152页 |
第一节 一般给付诉讼的意义功能和适用范围 | 第116-124页 |
一、一般给付诉讼的意义 | 第117-119页 |
二、一般给付诉讼的功能 | 第119-120页 |
三、一般给付诉讼的适用范围 | 第120-124页 |
第二节 一般给付诉讼的立法例 | 第124-126页 |
一、域外立法例 | 第124-125页 |
二、我国法上的一般给付诉讼类型 | 第125-126页 |
第三节 一般给付诉讼的特别要件 | 第126-128页 |
第四节 一般给付诉讼的判决 | 第128-133页 |
一、诉有理由的要件 | 第128-132页 |
二、一般给付诉讼的判决内容 | 第132-133页 |
第五节 一般给付诉讼的争议问题 | 第133-148页 |
一、预防性不作为之诉 | 第133-138页 |
二、规范颁布之诉 | 第138-144页 |
三、公法上结果除去请求权 | 第144-148页 |
第六节 一般给付诉讼的特别要件 | 第148-152页 |
一、给付原因须基于行政法律关系 | 第148-150页 |
二、给付内容排除具体行政行为 | 第150-151页 |
三、存在权利保护的必要性 | 第151页 |
四、须不属于撤销诉讼并为请求的给付 | 第151-152页 |
第四章 给付诉讼类型之选择适用 | 第152-179页 |
第一节 给付诉讼类型选定的前提 | 第152-162页 |
一、法官阐明义务 | 第153-154页 |
二、诉讼类型的分类 | 第154-159页 |
三、诉讼类型之间的关系 | 第159-161页 |
四、诉讼类型选定的原则 | 第161-162页 |
第二节 课予义务诉讼之选定 | 第162-176页 |
一、课予义务诉讼与撤销诉讼 | 第162-168页 |
二、课予义务诉讼与确认诉讼 | 第168-169页 |
三、课予义务诉讼与一般给付诉讼 | 第169-176页 |
第三节 一般给付诉讼之选定 | 第176-179页 |
一、一般给付诉讼与撤销诉讼 | 第176-177页 |
二、一般给付诉讼与确认诉讼 | 第177-178页 |
三、一般给付诉讼与课予义务诉讼 | 第178-179页 |
第五章 我国给付诉讼类型的理解与适用 | 第179-195页 |
第一节 课予义务判决—《行政诉讼法》第72条 | 第179-185页 |
一、何为“不履行” | 第180-181页 |
二、“法定职责”的依据何在 | 第181-183页 |
三、对“一定期限”的理解 | 第183-184页 |
四、无裁量余地的课予义务诉讼 | 第184页 |
五、有裁量余地的课予义务诉讼 | 第184-185页 |
六、裁判时机成熟 | 第185页 |
第二节 一般给付判决—《行政诉讼法》第73条 | 第185-195页 |
一、一般给付诉讼的客体范围 | 第187-192页 |
二、一般给付诉讼的备位功能 | 第192-195页 |
结语 | 第195-197页 |
参考文献 | 第197-204页 |
在校期间研究成果 | 第204-205页 |
致谢 | 第205-20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