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债权让与制度相关问题研究
中文摘要 | 第3-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前言 | 第9-11页 |
一、本文研究之缘起 | 第9-10页 |
二、本文研究之创新点 | 第10页 |
三、本文研究之方法 | 第10-11页 |
第一部分 债权让与制度的理论意义与应用价值 | 第11-14页 |
一、债权让与的概念 | 第11页 |
二、债权让与制度的理论意义 | 第11-12页 |
三、债权让与制度的应用价值 | 第12-14页 |
第二部分 债权让与概述 | 第14-21页 |
一、债权让与的性质 | 第14-16页 |
(一) 要因性的债权意思主义说 | 第14页 |
(二) 无因性的准物权行为说 | 第14-15页 |
(三) 我国法律主要以事实行为说为标准 | 第15-16页 |
二、债权让与的条件 | 第16-19页 |
(一) 债权让与的积极要件 | 第16-18页 |
(二) 债权让与的消极要件 | 第18-19页 |
三、我国债权让与的立法现状 | 第19-21页 |
第三部分 债权让与的效力 | 第21-30页 |
一、债权让与的对内效力 | 第21-22页 |
(一) 法律地位发生变化 | 第21页 |
(二) 债权的从权利随之转移 | 第21-22页 |
(三) 让与人的瑕疵担保责任 | 第22页 |
(四) 让与人办理相关手续的交接 | 第22页 |
二、债权让与的对外效力 | 第22-30页 |
(一) 转让通知 | 第22-26页 |
(二) 债务人的抗辩权 | 第26-27页 |
(三) 债务人的抵销权 | 第27-30页 |
第四部分 债权多重让与的效力规则 | 第30-34页 |
一、以德国为代表的时间在先规则 | 第30-31页 |
二、以法国为代表的通知在先规则 | 第31-32页 |
三、英美法系国家多重转让的效力规则 | 第32-33页 |
四、我国学者对于多重转让法律效果的建议 | 第33-34页 |
第五部分 特殊形态债权可转让性的法律缺失 | 第34-37页 |
一、将来债权的法律缺失 | 第34-35页 |
二、部分让与债权中利益保护的法律缺失 | 第35-36页 |
三、可撤销债权的法律缺失 | 第36页 |
四、附条件和附期限债权的法律缺失 | 第36-37页 |
第六部分 完善我国债权让与制度 | 第37-40页 |
一、弥补我国特殊形态债权转让的缺失 | 第37-38页 |
二、加强受让人信赖利益保护 | 第38-39页 |
三、强化债务人的利益保护 | 第39-40页 |
结语 | 第40-41页 |
参考文献 | 第41-44页 |
致谢 | 第4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