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12页 |
ABSTRACT | 第12-14页 |
引言 | 第14-15页 |
第一章 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分歧及评价 | 第15-20页 |
一、肯定说 | 第15-16页 |
二、否定说 | 第16-18页 |
三、限制的肯定说 | 第18页 |
四、其他分类 | 第18页 |
五、对上述观点的评析 | 第18-20页 |
第二章 国外共同过失犯罪的立法考察 | 第20-26页 |
一、德国刑法 | 第20页 |
二、意大利刑法 | 第20-21页 |
三、日本刑法 | 第21-22页 |
四、俄罗斯刑法 | 第22页 |
五、其他国家的刑法 | 第22-26页 |
(一) 韩国刑法 | 第22-23页 |
(二) 英美刑法 | 第23-24页 |
(三) 加拿大刑事法典 | 第24页 |
(四) 澳大利亚联邦刑法 | 第24页 |
(五) 法国刑法 | 第24-26页 |
第三章 共同过失犯罪成立共同犯罪的根据 | 第26-47页 |
一、共同过失犯罪成立的理论根据 | 第26-39页 |
(一) 研究共同过失犯罪问题要用哲学的整体观点和系统论的方法 | 第26-31页 |
1、共同过失犯罪实质是一个整体系统 | 第27-29页 |
2、共同故意犯罪的理论实质是运用了系统论原理 | 第29-30页 |
3、共同故意犯罪系统与共同过失犯罪系统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 第30-31页 |
(二) 从过失犯罪的本质与共同犯罪的特性为立足点审视共同过失犯罪 | 第31-39页 |
1、从共同犯罪的范围出发共同过失犯罪有成立的必要性 | 第32页 |
2、从刑法保护法益的本质出发应当承认共同过失犯罪 | 第32-35页 |
(1) 肯定共同过失犯罪在本质上符合刑法的要求 | 第32-33页 |
(2) 共同过失犯罪较单独过失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 第33-35页 |
3、不承认共同过失犯罪无法完全解决所有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 | 第35-37页 |
4、共同过失犯罪并非没有意思联络 | 第37-39页 |
二、共同过失犯罪成立的实践根据 | 第39-47页 |
(一) 共同过失犯罪是客观存在的 | 第39-40页 |
(二) 司法解释和刑事判例令共同过失犯罪呼之欲出 | 第40-42页 |
(三) 承认共同过失犯罪有利于消除刑事法规定之间的矛盾 | 第42页 |
(四) 与民事法律衔接的需要 | 第42-43页 |
(五) 有效惩治犯罪的需求 | 第43-45页 |
1、承认共同过失犯罪有利于司法实践中减轻举证责任 | 第43页 |
2、不承认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难以对纯正结果加重犯的共同正犯做出合理处罚 | 第43-44页 |
3、有效追诉漏犯的需要 | 第44-45页 |
(六) 刑事政策的需要 | 第45-47页 |
第四章 共同过失犯罪的成立条件 | 第47-59页 |
一、主体条件 | 第49页 |
二、客观要件 | 第49-55页 |
(一) 行为人共同实施了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行为并导致违法结果的发生 | 第49-53页 |
1、违法结果发生于具有共同注意义务的场合 | 第49-50页 |
2、行为人实施了过失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 第50页 |
3、行为人共同引起了违法结果 | 第50-53页 |
(二) 过失行为与违法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 第53-55页 |
三、主观要件 | 第55-57页 |
四、共同过失犯罪的处罚原则 | 第57-59页 |
(一) 共同过失犯罪处罚的原则 | 第57页 |
(二) 具体刑事责任的区分 | 第57-59页 |
1、根据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区分责任 | 第57页 |
2、根据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即过错程度确定责任 | 第57页 |
3、身份从重责任原则 | 第57-58页 |
4、罪名是否必须一致 | 第58页 |
5、信赖原则的适用 | 第58-59页 |
第五章 我国共同过失犯罪的立法完善 | 第59-62页 |
一、我国共同过失犯罪的立法现状 | 第59页 |
二、我国共同过失犯罪的立法缺陷 | 第59-60页 |
(一) 共同过失犯罪立法在逻辑上存在矛盾 | 第59页 |
(二) 归责原则上违背刑法理论上的定罪和刑罚的基本原则 | 第59-60页 |
(三) 立法与司法解释相冲突 | 第60页 |
三、我国共同过失犯罪的立法完善 | 第60-62页 |
(一) 重构共同犯罪理论体系明确共同犯罪概念 | 第60-61页 |
(二) 立法献言 | 第61-62页 |
结语 | 第62-63页 |
参考资料 | 第63-70页 |
后记 | 第70-71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第7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