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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研究--以湖南省为例

摘要第4-5页
abstract第5-6页
第1章 绪论第9-12页
    1.1 研究背景第9页
    1.2 研究现状综述第9-10页
    1.3 研究方法与具体思路第10-12页
第2章 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概念内涵与外延第12-20页
    2.1 重大行政决策第12-16页
        2.1.1 行政决策第12-13页
        2.1.2 重大行政决策第13-14页
        2.1.3 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第14-16页
    2.2 合法性审查第16-20页
        2.2.1 合法性审查的主体第16-17页
        2.2.2 合法性审查的内容第17-18页
        2.2.3 合法性审查的方式第18页
        2.2.4 合法性审查的程序第18-20页
第3章 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设的实践情况第20-27页
    3.1 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特性分析第20-21页
    3.2 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立法形式分析第21-22页
    3.3 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规范分析第22-25页
        3.3.1 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主体规范分析第22-23页
        3.3.2 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范分析第23-24页
        3.3.3 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内容规范分析第24页
        3.3.4 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效力规范分析第24-25页
    3.4 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效果分析第25-27页
第4章 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第27-33页
    4.1 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第27-30页
        4.1.1 合法性审查立法位阶较低,层级政府间规范欠缺统一性第27-28页
        4.1.2 合法性审查立法内容粗疏,审查程序欠缺可操作性第28-29页
        4.1.3 合法性审查立法刚性不足,审查制度欠缺必要的权威性第29-30页
        4.1.4 制度建设的综合缺陷明显,致使审查制度执行效果不佳第30页
    4.2 地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第30-33页
        4.2.1 行政本位积弊已久,实质审查缺乏动力第30-31页
        4.2.2 国家层面立法缺位,地方探索缺少统摄第31页
        4.2.3 地方立法能力不足,立法质量难以保证第31页
        4.2.4 制度设计有悖逻辑,行政自律难以实现第31-32页
        4.2.5 配套制度尚未完善,监督体系难以运转第32-33页
第5章 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的路径选择第33-39页
    5.1 构建突出法律顾问作用的行政决策审查的主体机制第33-34页
    5.2 统一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要素标准第34-36页
    5.3 细化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审查方式第36页
    5.4 赋予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否决效力第36-37页
    5.5 强化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责任追究第37-39页
结语第39-40页
参考文献第40-42页
致谢第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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