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第4-5页 |
CONTENTS | 第5-7页 |
中文摘要 | 第7-9页 |
ABSTRACT | 第9-10页 |
引言 | 第11页 |
一、2009年《保险法》在保护被保险人权益方面的明显进步 | 第11-17页 |
(一) 缩小被保险人的责任范围 | 第11-13页 |
(二)增加了保险人的义务 | 第13-17页 |
二、2009年《保险法》在保护被保险人权益方面尚存在的不足 | 第17-24页 |
(一) 未建立临时保险制度 | 第17-21页 |
(二)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与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权竞合 | 第21-22页 |
(三) 未确立公估人的独立法律地位 | 第22-23页 |
(四) 未明确惩罚性赔偿责仟是否为责任保险标的 | 第23-24页 |
三、其它国家被保险人权益保护制度的评析 | 第24-35页 |
(一)关于保险责仟开始时间的制度的评析 | 第24-29页 |
(二) 代位求偿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冲突解决机制评析 | 第29-31页 |
(三)公估人法律地位的评析 | 第31-32页 |
(四) 美国惩罚性赔偿责仟的可保性评析 | 第32-35页 |
四、对完善我国保险法对被保险人权益保护的立法构想 | 第35-41页 |
(一) 确立我国临时保险制度 | 第35-36页 |
(二) 确立被保险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优先地位 | 第36-38页 |
(三) 确立公估人独立的法律地位 | 第38-39页 |
(四) 认可部分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可保性 | 第39-41页 |
结语 | 第41-42页 |
参考文献 | 第42-44页 |
致谢 | 第44-45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第4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