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8页 |
序论 | 第8-11页 |
第一章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 | 第11-28页 |
第一节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体 | 第11-13页 |
第二节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观方面 | 第13-22页 |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之解读 | 第13-19页 |
二、“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之解析 | 第19-22页 |
第三节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 | 第22-25页 |
一、“近亲属”内涵之探讨 | 第22-23页 |
二、“关系密切的人”内涵之探讨 | 第23-25页 |
三、“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该罪主体之探讨 | 第25页 |
第四节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观方面 | 第25-28页 |
第二章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认定 | 第28-35页 |
第一节 罪与非罪的区分 | 第28-29页 |
第二节 既遂与未遂的区分 | 第29-30页 |
第三节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相关犯罪的联系和界限 | 第30-35页 |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斡旋受贿犯罪的联系与界限 | 第30-32页 |
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介绍贿赂罪的联系与界限 | 第32-33页 |
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共犯的联系与界限 | 第33-35页 |
第三章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域外考察 | 第35-43页 |
第一节 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分析 | 第35-39页 |
一、《公约》的相关规定 | 第35-38页 |
二、其他区域性的反腐条约 | 第38-39页 |
第二节 其他国家关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考察 | 第39-41页 |
一、日本 | 第39页 |
二、新加坡 | 第39-40页 |
三、西班牙 | 第40页 |
四、法国 | 第40-41页 |
五、匈牙利 | 第41页 |
第三节 上述规定的评述 | 第41-43页 |
第四章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法不足及其完善 | 第43-49页 |
第一节 现有立法不足 | 第43-45页 |
一、犯罪主体的包容度不够 | 第43-44页 |
二、相关法律概念过于模糊,不易把握 | 第44页 |
三、犯罪对象的范围过窄 | 第44页 |
四、没有将行贿人的行贿行为规定为罪,导致法律体系不协调 | 第44-45页 |
五、刑法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客观方面行为方式的规定过窄 | 第45页 |
第二节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法完善 | 第45-49页 |
一、扩大主体的范围 | 第45-46页 |
二、在法条上明确相关术语内涵 | 第46页 |
三、完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犯罪对象的规定 | 第46-47页 |
四、增加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行贿犯罪,保持法律的平衡 | 第47页 |
五、完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客观行为方式的规定 | 第47-49页 |
结论 | 第49-50页 |
参考文献 | 第50-51页 |
后记 | 第51-52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第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