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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私募基金法律制度研究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4页
绪论第14-19页
 一、选题的意义和背景第14-15页
 二、文献综述第15-17页
 三、研究方法第17-19页
第一章 私募基金概述第19-39页
 第一节 私募基金的界定第19-29页
  一、私募基金定义第19-25页
  二、私募基金特征第25-26页
  三、私募基金分类第26-29页
 第二节 私募基金与相关概念的区分第29-34页
  一、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区别第29-32页
  二、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的区别第32-33页
  三、私募基金与委托理财的区别第33-34页
 第三节 私募基金的法律性质分析第34-39页
  一、私募基金信托法律性质的基本解读第34-36页
  二、私募基金信托法律性质的特殊性第36页
  三、各类私募基金信托法律性质的具体解说第36-39页
第二章 我国私募基金发展概况第39-54页
 第一节 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阶段第39-40页
  一、1993 年——1995 年:萌芽阶段第39页
  二、1996 年——1998 年:形成阶段第39页
  三、1999 年——2000 年:盲目发展阶段第39-40页
  四、2001 年——2004 年:调整规范阶段第40页
  五、2005 年——至今:迅速扩张阶段第40页
 第二节 目前我国私募基金的主要表现形式第40-42页
  一、处于地下状态的各种私募基金第41页
  二、官方背景机构发起的具有私募基金性质的理财产品第41-42页
 第三节 私募基金兴起与发展的原因分析第42-48页
  一、私募基金的经济合理性第42-43页
  二、私募基金在我国兴起和发展的原因第43-48页
 第四节 我国私募基金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48-54页
  一、法律地位不明第48-49页
  二、投资主体不合格第49-50页
  三、“地下私募基金”缺乏基金治理结构第50页
  四、托管方监管不力第50页
  五、监管机制缺位第50-51页
  六、立法缺位,相关主体风险放大第51-53页
  七、私募基金发展中的“所有制歧视”第53-54页
第三章 美国、英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私募基金法律制度分析第54-66页
 第一节 美国私募基金的发展及其法律规制第54-60页
  一、美国私募基金的发展第54-55页
  二、美国私募基金的法律规制第55-59页
  三、美国私募基金法律制度的特点第59-60页
 第二节 英国私募基金法律制度第60-62页
  一、法律对私募基金的范围界定第60-61页
  二、私募基金的监管体制第61-62页
 第三节 我国台湾地区私募基金法律制度第62-64页
 第四节 美国、英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私募基金法律制度的借鉴意义第64-66页
第四章 我国私募基金立法的总体设想第66-82页
 第一节 我国现行与私募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解析第66-73页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与私募基金第66-67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与私募基金第67-68页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私募基金第68页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与私募基金第68-70页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与私募基金第70-73页
 第二节 我国私募基金立法条件趋于成熟第73-74页
  一、社会物质条件成熟第73页
  二、国家法制条件成熟第73-74页
  三、公众思想条件成熟第74页
  四、私募基金自身条件成熟第74页
 第三节 我国私募基金合法性地位的明确第74-79页
  一、私募基金合法化的理论基础第74-76页
  二、实现我国私募基金合法化的途径第76-78页
  三、私募基金合法化对公募基金的影响第78-79页
 第四节 私募基金立法的基本原则第79-82页
  一、市场行为合格和效率原则第79-80页
  二、私募基金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第80页
  三、基金财产独立性原则第80-81页
  四、立足我国现实与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相结合的原则第81-82页
第五章 我国私募基金法律制度的具体构建第82-108页
 第一节 私募基金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第82-86页
  一、合格投资者的条件和范围第82-83页
  二、私募基金发起人、管理人的资格要求第83-84页
  三、私募基金托管人的市场准入规范第84-86页
 第二节 私募基金风险管理制度第86-91页
  一、我国私募基金的风险分析第86-87页
  二、私募基金风险的来源第87-89页
  三、相关制度的完善第89-91页
 第三节 私募基金监管法律制度第91-100页
  一、我国私募基金监管现状及其缺陷第92-94页
  二、国外私募基金监管的经验第94-95页
  三、我国私募基金监管的立法选择第95-100页
 第四节 私募基金投资者利益保护的法律规制第100-104页
  一、规范私募基金的流转权市场第100-101页
  二、构建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承担机制第101页
  三、建立经理人评级制度,降低道德风险第101-102页
  四、完善私募基金的配套服务体系第102页
  五、严惩违法违规操作第102-103页
  六、丰富证券市场投资工具,完善私募基金运作的市场环境第103-104页
  七、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第104页
 第五节 对我国目前非正规“私募基金”的规范第104-108页
  一、目前市场上“代客理财”、“资产管理”等行为,有悖于私募基金的法律性质第105-106页
  二、对于当前非正规“私募基金”的具体规范第106-108页
结语第108-111页
参考文献第111-115页
后记第115-1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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