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5页 |
英文摘要 | 第5-7页 |
引言 | 第7-8页 |
一、处分、无权处分的含义 | 第8-14页 |
(一) 处分的含义 | 第8-9页 |
(二) 不同物权变动模式下无权处分的含义 | 第9-14页 |
二、不同物权变动模式下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 | 第14-21页 |
(一) 物权形式主义模式下,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 | 第14-15页 |
(二) 债权意思主义模式下,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 | 第15-17页 |
(三) 债权形式主义模式下,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 | 第17-18页 |
(四) 英美法制及有关国际实体法的规定 | 第18-20页 |
(五) 小结 | 第20-21页 |
三、学者对我国民法上的无权处分行为效力的理解 | 第21-26页 |
(一) 对少数说的评析 | 第23-24页 |
(二) 对有力说的评析 | 第24-25页 |
(三) 对通说的评析 | 第25-26页 |
四、笔者的见解 | 第26-39页 |
(一) 《合同法》第51条的文义解释 | 第26-28页 |
(二) 无权处分的法律构成 | 第28-29页 |
(三) 无权处分合同应是债权合同生效,物权变动效力未定的合同 | 第29-37页 |
(四) 小结 | 第37-39页 |
五、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的关系 | 第39-45页 |
六、权利人追认对合同关系的影响 | 第45-49页 |
(一) 权利人追认与合同关系主体的变更问题 | 第45-46页 |
(二) 权利人追认对各方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影响 | 第46-49页 |
七、结论 | 第49-50页 |
参考文献 | 第50-54页 |
后记 | 第5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