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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研发、申报和审批环节造假行为的刑法适用和立法完善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1页
引言第11-15页
第一章 新药研发、申报、审批环节造假行为的现象及其危害性第15-32页
 第一节 新药研发、申报、审批的具体流程第15-25页
  一、新药的概念第15-16页
  二、新药注册申请人第16-17页
  三、新药研发、申报和审批的具体流程第17-24页
  四、新药研发、申报、审批与新药注册的关系第24-25页
 第二节 新药研发、申报、审批环节造假行为的现象第25-29页
  一、药品研发、申报过程中的造假行为第26-27页
  二、药品审批过程中的造假行为第27-29页
 第三节 新药研发、申报、审批环节造假行为的危害性第29-32页
  一、严重破坏了新药市场的准入秩序第29页
  二、严重扰乱了新药注册申请正常的监督管理活动第29-30页
  三、严重威胁不特定或多数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第30-32页
第二章 新药研发、申报、审批环节造假行为的整体法律制裁体系及其不足第32-43页
 第一节 新药研发、申报、审批环节造假行为的整体法律制裁体系框架第32-37页
  一、对新药研发、申报、审批环节造假行为的民事制裁第32-33页
  二、对新药研发、申报、审批环节造假行为的行政制裁第33-36页
  三、对新药研发、申报、审批环节造假行为的刑事制裁第36-37页
 第二节 新药研发、申报、审批环节造假行为整体法律制裁体系的不足第37-43页
  一、法律制裁间缺乏协调性、互补性第37-40页
  二、法律制裁阶段性不足第40-41页
  三、法律制裁力度不足第41-43页
第三章 现行刑法对新药研发、申报、审批环节造假行为的制裁体系及缺陷第43-52页
 第一节 现行刑法中对新药研发、申报、审批环节造假行为的制裁体系第43-47页
  一、受贿罪第43-44页
  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第44-45页
  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第45-46页
  四、行贿罪第46页
  五、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第46-47页
 第二节 现行刑法中对新药研发、申报、审批环节造假行为制裁体系的缺陷第47-52页
  一、帮助造假行为刑事制裁的司法尴尬第47-49页
  二、新药注册申请人造假行为刑法制裁的空白第49-52页
第四章 解决方案之一: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评价帮助造假行为第52-63页
 第一节 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评价新药申报、审批环节的帮助造假行为第52-57页
  一、药品检验机构的性质和职能第53-55页
  二、附属刑法条款中关于药品检验机构造假行为的规定第55-56页
  三、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评价新药申报、审批环节帮助造假行为的思索第56-57页
 第二节 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评价新药研发环节的帮助造假行为第57-63页
  一、新药研发环节帮助造假行为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行为之比较第58页
  二、非临床研究机构、临床试验机构与中介组织的关系第58-61页
  三、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规范新药研发阶段帮助造假行为的思索第61-63页
第五章 解决方案二:新药注册申请人造假行为的入罪化第63-72页
 第一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评价新药注册申请人造假行为可行性分析第63-67页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危险”的性质第63-66页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评价新药注册申请人的造假行为不具有可行性第66-67页
 第二节 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共犯评价新药注册申请人造假行为及其不足第67-69页
  一、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共犯评价新药注册申请人的造假行为第67-68页
  二、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共犯评价新药注册申请人造假行为的不足第68-69页
 第三节 新药注册申请人造假行为的入罪化第69-72页
  一、台湾地区刑法典中与新药注册申请人造假行为相关的规定第69-70页
  二、新药注册申请人造假行为入罪化的考察第70页
  三、具体法条设计第70-72页
结论第72-74页
参考文献第74-78页
附录第78-80页
后记第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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