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成年人监护法律制度探析
摘要 | 第3-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绪论 | 第11-16页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第11-13页 |
二、研究相关动态 | 第13-14页 |
三、研究方法 | 第14-16页 |
第一章 成年人监护制度概论 | 第16-21页 |
第一节 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渊源和发展 | 第16-18页 |
一、成年人监护制度的起源 | 第16-17页 |
二、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改革 | 第17-18页 |
第二节 成年人监护的法律性质 | 第18-21页 |
一、成年人监护的一般原理 | 第18-19页 |
二、成年人监护与代理的区别 | 第19页 |
三、成年人监护与赡养的区别 | 第19-21页 |
第二章 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立法现状 | 第21-30页 |
第一节 民法总则对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发展 | 第21-25页 |
一、明确了成年监护制度的基本原则 | 第21-22页 |
二、以概括式规定确立了界定被监护人的标准 | 第22-23页 |
三、扩充了成年被监护人的范围 | 第23-24页 |
四、建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 第24页 |
五、优化了监护人的确定程序 | 第24页 |
六、增加了国家监护的兜底性条款 | 第24-25页 |
第二节 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不足 | 第25-30页 |
一、成年被监护人范围在实践中难以界定 | 第25-26页 |
二、监护不分层级,不利于保护成年被监护人权益 | 第26-27页 |
三、意定监护规则需要细化 | 第27-28页 |
四、未形成系统化的成年监护监督机制 | 第28-30页 |
第三章 国外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启示 | 第30-39页 |
第一节 成年人法定被监护人范围的界定 | 第30-31页 |
第二节 监护层级的不同设定 | 第31-32页 |
一、德国的一元保护模式 | 第31-32页 |
二、日本等国家的类型化监护模式 | 第32页 |
第三节 意定监护的设立方式及法律效力 | 第32-34页 |
一、英美法系的持续性代理权授予制度 | 第32-34页 |
二、日本:任意监护合同公证制度 | 第34页 |
第四节 监督模式及监护监督人的选任和职责 | 第34-39页 |
一、美国:私力监护监督模式 | 第35-36页 |
二、英国:公权监护监督模式 | 第36-37页 |
三、日本:双轨制监护监督模式 | 第37-39页 |
第四章 完善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构想 | 第39-48页 |
第一节 废弃行为能力宣告制度,采个案审查制 | 第39-41页 |
一、抛弃传统的普遍性行为能力标准 | 第39-40页 |
二、结合总则的概括式规定,采用个案审查制 | 第40-41页 |
第二节 增设辅助制度,建立区分层级的成年监护体系 | 第41-43页 |
一、选择分层级的监护体系模式 | 第41-42页 |
二、增设辅助制度,引入有限监护机制 | 第42-43页 |
第三节 规定意定监护协议的法定要件,引入审查程序 | 第43-44页 |
一、成年意定监护合同的主要内容 | 第43-44页 |
二、成年意定监护合同的补充规则和生效程序 | 第44页 |
第四节 建立双轨制的监护人监督机制 | 第44-48页 |
一、监督模式的选择:双轨制监督模式 | 第45页 |
二、设立监护登记制度 | 第45页 |
三、坚持法院监督的主导地位 | 第45-46页 |
四、监护监督人的选任与职责 | 第46-48页 |
结语 | 第48-50页 |
参考文献 | 第50-53页 |
致谢 | 第5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