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6-8页 |
ABSTRACT | 第8-9页 |
引言 | 第12-18页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第12-13页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13-16页 |
三、论文的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 | 第16-17页 |
四、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 第17-18页 |
第一章 人身保险合同复效制度的价值审视 | 第18-24页 |
第一节 人身保险合同中止与复效释义 | 第18-19页 |
一、人身保险合同中止的含义和意义 | 第18-19页 |
二、人身保险合同复效的含义与意义 | 第19页 |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复效制度的价值定位 | 第19-21页 |
一、人身保险合同复效对投保人的价值 | 第19-20页 |
二、人身保险合同复效对保险人的价值 | 第20-21页 |
第三节 人身保险合同复效性质的价值分析 | 第21-24页 |
一、人身保险合同复效性质界定的意义 | 第21-22页 |
二、人身保险合同复效性质的理论争议 | 第22页 |
三、旧合同说符合复效制度的效率与公平兼顾的价值定位 | 第22-24页 |
第二章 我国人身保险合同复效制度的问题分析 | 第24-31页 |
第一节 复效主体单一及同意复效模式显失公平 | 第24-26页 |
一、申请复效的主体过于单一 | 第24页 |
二、同意复效模式显失公平 | 第24-26页 |
第二节 催告制度欠妥当及补缴保费存在漏洞 | 第26-27页 |
一、催告制度的可选性欠妥当 | 第26页 |
二、补交保费存在的漏洞 | 第26-27页 |
第三节 可保条件缺乏限定性及告知义务不明确 | 第27-29页 |
一、可保条件缺乏限定性 | 第27-28页 |
二、告知义务不明确 | 第28-29页 |
第四节 相关期限规定不够规范 | 第29-31页 |
第三章 人身保险合同复效制度的完善对策 | 第31-37页 |
第一节 扩大复效申请主体与限制保险人拒绝复效自由 | 第31-32页 |
一、扩大申请复效主体 | 第31-32页 |
二、限制保险人拒绝复效自由 | 第32页 |
第二节 完善催告制度和细化补缴保费规则 | 第32-33页 |
一、完善催告制度 | 第32-33页 |
二、细化补缴保费规则 | 第33页 |
第三节 限定可保性审查和明确相关告知义务 | 第33-34页 |
一、限定可保性审查 | 第33-34页 |
二、明确相关告知义务 | 第34页 |
第四节 规范自杀免责与不可抗辩的期间起算 | 第34-37页 |
一、自杀免责期间不应重新起算 | 第34-36页 |
二、不可抗辩期间不应重新计算 | 第36-37页 |
结论 | 第37-38页 |
参考文献 | 第38-40页 |
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第40-41页 |
致谢 | 第4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