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中国政治论文--国家行政管理论文--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论文

区域政府合作下的行政协议--以泛珠三角地区环境合作协议为视角

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10页
导言第10-11页
第一章 区域政府合作下的行政协议概述第11-17页
 第一节 区域政府合作下行政协议问题的研究背景第11-13页
  一、实践背景:区域政府合作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第11-12页
  二、国内学者对于区域政府合作下行政协议的研究现状第12-13页
 第二节 行政协议及相关概念的界定第13-17页
  一、行政协议的涵义第13-15页
  二、行政协议与行政契约第15-16页
  三、行政协议与公法契约第16-17页
第二章 解读区域政府合作下的行政协议——以泛珠三角地区环境合作协议为视角第17-27页
 第一节 泛珠三角地区政府合作的现实平台第17-19页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第17-18页
  二、行政区划的既定第18-19页
 第二节 以行政协议方式协调区域政府合作第19-21页
  一、学界对于区域法制协调方式的争论第19-20页
  二、行政实践作出的理性选择第20-21页
 第三节 泛珠三角地区环境合作协议发展实践过程第21-23页
  一、起步阶段第21-22页
  二、发展阶段第22-23页
 第四节 泛珠三角区域环境合作协议分析第23-27页
  一、缔结主体及管理机构第23-24页
  二、主要合作领域第24页
  三、缔结程序第24-25页
  四、条款的设置与分布第25-27页
第三章 区域政府合作下的行政协议所应解决的理论问题——以泛珠三角区域环境合作协议为视角第27-40页
 第一节 行政协议的法律依据第27-35页
  一、区域政府合作行政协议法律依据现状第27-28页
  二、美国宪法中的“协定条款”第28-30页
  三、为行政协议制度建立明确的法律依据第30-35页
 第二节 区域政府合作下行政协议的效力第35-40页
  一、泛珠三角区域政府环境合作协议的效力现状第35页
  二、美国“州际协定”的效力第35-37页
  三、区域政府合作下的行政协议效力探究第37-40页
第四章 区域政府合作下的行政协议所应解决的实践问题——以泛珠三角区域环境合作协议为视角第40-54页
 第一节 缔结主体第40-44页
  一、域外主要国家行政协议的缔结主体第40-41页
  二、中央政府对于区域政府合作下行政协议的参与第41-42页
  三、优化区域政府合作行政协议缔结主体第42-44页
 第二节 缔结程序第44-50页
  一、行政协议的批准程序第45-47页
  二、非政府组织的参与第47-48页
  三、注重行政协议的公开性第48-50页
 第三节 行政协议的履行第50-54页
  一、现有行政协议的履行方式第50页
  二、域外相关国家的做法第50-51页
  三、规范我国行政协议的履行机构第51-54页
结语第54-55页
参考文献第55-58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58-59页
后记第59-60页

论文共60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非政府组织与法治
下一篇:跨国并购中的劳工法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