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庭前会议制度
中文摘要 | 第5-7页 |
Abstract | 第7-8页 |
引言 | 第9-10页 |
一、刑事庭前会议制度概述 | 第10-14页 |
(一)刑事庭前会议的含义 | 第10-11页 |
(二)刑事庭前会议的功能 | 第11-14页 |
1、资讯功能 | 第11-12页 |
2、明确庭审争点功能 | 第12页 |
3、程序分流功能 | 第12-13页 |
4、防止法官预断功能 | 第13页 |
5、保障庭审程序的集中化,提高诉讼效率功能 | 第13-14页 |
二、其他国家或地区刑事庭前相关制度的考察 | 第14-27页 |
(一)英美法系国家庭前相关制度的考察 | 第14-17页 |
1、美国—刑事庭前会议制度 | 第14-15页 |
2、英国—刑事庭前预审程序 | 第15-17页 |
(二)大陆法系国家庭前相关制度的考察 | 第17-22页 |
1、德国—中间程序 | 第17-19页 |
2、法国—刑事预审程序 | 第19-20页 |
3、日本—刑事庭前整理程序 | 第20-22页 |
(三)我国香港地区—审前讨论会制度 | 第22页 |
(四)其他国家或地区庭前相关制度的比较分析 | 第22-24页 |
1、庭前程序启动的方式不同 | 第23页 |
2、庭前程序审查的主体和内容不同 | 第23-24页 |
3、庭前程序的救济方式不同 | 第24页 |
(五)其他国家或地区庭前相关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第24-27页 |
三、我国刑事庭前会议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第27-34页 |
(一)我国刑事庭前会议制度的立法现状 | 第27页 |
(二)我国刑事庭前会议制度的司法现状 | 第27-30页 |
1、庭前会议的适用率不高 | 第28页 |
2、启动方式单一,被告人参与较少 | 第28-29页 |
3、对于庭前会议的效力,实践中做法不一 | 第29-30页 |
(三)我国刑事庭前会议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30-34页 |
1、启动方式单一 | 第30-31页 |
2、主持法官不明确 | 第31页 |
3、缺乏被告人的程序参与权 | 第31页 |
4、庭前会议的效力不确定 | 第31-32页 |
5、缺乏有效的监督 | 第32-34页 |
四、完善我国刑事庭前会议制度的建议 | 第34-45页 |
(一)明确庭前会议的主持法官 | 第34-35页 |
(二)完善庭前会议启动的方式和次数 | 第35-37页 |
1、赋予公诉机关召开庭前会议的建议权 | 第36页 |
2、赋予辩方召开庭前会议的申请权 | 第36-37页 |
(三)完善庭前会议参与的主体 | 第37-38页 |
1、明确被告人的庭前会议参与地位 | 第37-38页 |
2、明确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参与权 | 第38页 |
(四)完善庭前会议中的证据展示程序 | 第38-39页 |
1、明确庭前会议中证据展示的主体 | 第38-39页 |
2、明确庭前会议中证据展示的时间 | 第39页 |
(五)规范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 | 第39-40页 |
(六)完善庭前会议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制度 | 第40-41页 |
(七)确认庭前会议的效力 | 第41-42页 |
1、关于程序性事项 | 第41-42页 |
2、关于实体性事项 | 第42页 |
(八)建立庭前会议的监督和救济机制 | 第42-45页 |
1、明确检察机关对庭前会议制度的监督 | 第43页 |
2、赋予被告人及辩护人监督权 | 第43-45页 |
结语 | 第45-46页 |
致谢 | 第46-47页 |
参考文献 | 第47-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