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2-3页 |
abstract | 第3-4页 |
引言 | 第7-8页 |
一、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责任的基本理论 | 第8-13页 |
(一)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概述 | 第8-10页 |
1、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的概念 | 第8页 |
2、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的目的 | 第8-9页 |
3、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的本质 | 第9-10页 |
(二)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法律关系的主体 | 第10-13页 |
1、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的请求权人 | 第11页 |
2、承担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 | 第11-13页 |
二、我国现行法律关于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的规定 | 第13-15页 |
(一)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的构成要件 | 第13-14页 |
1、行为的违法性 | 第13页 |
2、造成损害的事实 | 第13页 |
3、违法性行为与造成损害的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 第13-14页 |
4、当事人存在过错 | 第14页 |
(二)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的特殊性 | 第14-15页 |
1、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可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 第14页 |
2、有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转移民事赔偿的风险 | 第14-15页 |
3、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包括“两金” | 第15页 |
4、交通肇事罪易达成刑事和解,有利被害人获得理想的赔偿 | 第15页 |
三、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规定的缺陷 | 第15-21页 |
(一)“先刑后民”的审理模式无法适应所有情况 | 第15-16页 |
(二)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的范围过窄 | 第16-19页 |
1、物质损失赔偿范围不够全面 | 第16-17页 |
2、未纳入精神损害赔偿 | 第17-19页 |
(三)无名氏被害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缺位 | 第19-20页 |
(四)机动车强制保险赔付制度存在缺陷 | 第20-21页 |
四、完善我国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制度的建议 | 第21-26页 |
(一)根据情况调整审理模式 | 第21-22页 |
(二)扩大民事损害赔偿的范围 | 第22-24页 |
1、扩大物质损失的赔偿范围 | 第22页 |
2、确立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 | 第22-24页 |
(三)明确无名氏死亡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主体 | 第24-25页 |
(四)完善我国机动车强制保险赔付制度 | 第25-26页 |
结语 | 第26-27页 |
注释 | 第27-30页 |
参考文献 | 第30-32页 |
致谢 | 第32-3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