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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处理中的“调查组”法律问题研究--以“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为例

摘要第1-4页
Abstract第4-6页
目录第6-9页
导论第9-14页
 一、 研究背景第9-10页
 二、 研究目的及意义第10页
 三、 研究主题的文献梳理第10-12页
 四、 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方法第12-14页
  1、 研究的主要内容第12-13页
  2、 采取的研究方法第13-14页
第一章 安全事故与“调查组”第14-23页
 一、 安全事故第14-16页
  1、 事故、安全事故第14-15页
  2、 安全事故的特征第15-16页
 二、 安全事故的分类与等级第16-18页
  1、 安全事故的分类第16-17页
  2、 安全事故的等级第17-18页
 三、“调查组”的出现及其法制化第18-20页
 四、 “调查组”的属性与功能第20-23页
  1、 “调查组”的属性第20-21页
  2、 “调查组”的功能第21-23页
第二章 安全事故处理中的“调查组”及其工作内容第23-34页
 一、 安全事故处理中的“调查组”的主体构成及其职责第23-26页
  1、 安全事故处理中“调查组”的主体构成第23-24页
  2、 安全事故处理中的“调查组”的职责第24-26页
 二、 安全事故处理中“调查组”的工作原则第26-29页
  1、 回避原则第26-27页
  2、 行政公开、公正原则第27-28页
  3、 检察院参与原则第28-29页
 三、 安全事故处理中的“调查组”的工作程序第29-31页
  1、 事故现场的勘察第29-30页
  2、 证据的收集第30页
  3、 事故的分析第30页
  4、 撰写事故调查报告第30-31页
  5、 提交调查报告第31页
 四、 安全事故处理中的调查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31-34页
  1、 调查报告的内容第31-32页
  2、 调查报告的格式第32-34页
第三章 “调查组”在安全事故处理中存在的问题第34-41页
 一、 “调查组”各主体配置不合理、权限模糊第34-36页
  1、 成员配置不合理第34-36页
  2、 各主体权限界定模糊第36页
 二、 检察院参与机制不完善第36-37页
  1、 参与调查等邀请第36-37页
  2、 参与调查不及时第37页
 三、 调查过程的信息公开机制存在缺陷第37-39页
  1、 调查内容不公开第38页
  2、 调查进度不公开第38-39页
 四、 调查过程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第39页
 五、 调查报告的属性不明确,救济机制不健全第39-41页
  1、 调查报告属性不明确第39-40页
  2、 救济机制不健全第40-41页
第四章 完善安全事故处理中“调查组”的建议第41-51页
 一、 合理配置成员、明确主体权限第41-43页
  1、 媒体代表参与调查第41-42页
  2、 志愿者代表参与调查第42页
  3、 明确“调查组”成员的权限第42-43页
 二、 完善检察院的参与机制第43-45页
  1、 法定参与第43-44页
  2、 及时调查第44-45页
 三、 完善调查过程中的信息公开机制第45-46页
  1、 公开调查内容与程序第45页
  2、 公开调查进度第45-46页
 四、 完善调查过程中的监督机制第46-48页
  1、 行政监督第46-47页
  2、 舆论监督第47页
  3、 社会公众的监督第47-48页
 五、 明确调查报告的属性、完善救济机制第48-51页
  1、 “调查报告”的属性分析第48-49页
  2、 完善当事人的权利救济机制第49-51页
结语第51-52页
参考文献第52-56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第56-57页
附录第57-62页
后记第62-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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