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7页 |
Abstract | 第7-14页 |
前言 | 第14-20页 |
一、选题依据 | 第14-15页 |
二、选题意义 | 第15-17页 |
三、主要研究内容 | 第17-19页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第19-20页 |
第一章 我国环境法制建设面临的急迫任务——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法 | 第20-44页 |
第一节 环境信息与环境信息公开 | 第21-26页 |
一、环境信息 | 第22-24页 |
二、信息公开与环境信息公开 | 第24-26页 |
第二节 环境信息法 | 第26-37页 |
一、环境信息法的特质:一种以环境信息公开为基本内容的法 | 第26-27页 |
二、环境信息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一个新兴法律部门的法律分支 | 第27-29页 |
三、环境信息法的产生与发展:一个年轻的法律分支 | 第29-33页 |
四、环境信息法的时代特征 | 第33-37页 |
第三节 建立系统环境信息法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 第37-44页 |
一、维护公众环境信息权需要完备的环境信息法 | 第37-38页 |
二、完备的环境信息法是高效环境管理的保障 | 第38-39页 |
三、公众参与环境保护需要用完备的环境信息法满足公众的环境信息需求 | 第39-41页 |
四、建立完备的环境信息法有利于开展国际合作和履行环境保护国际义务 | 第41-44页 |
第二章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理论依据探析 | 第44-89页 |
第一节 几种学说 | 第44-64页 |
一、公共信托理论与服务型政府理论 | 第44-50页 |
二、企业环境责任理论 | 第50-57页 |
三、人民主权的政治理念 | 第57-59页 |
四、环境信息权理论 | 第59-64页 |
第二节 环境信息权 | 第64-77页 |
一、对环境信息权的一般解说 | 第64-71页 |
二、环境信息权的理性思辨 | 第71-75页 |
三、环境信息权与环境信息公开的关系 | 第75-76页 |
四、环境信息权在环境信息法中的地位 | 第76-77页 |
第三节 环境信息公开的基本理由 | 第77-89页 |
一、公开环境信息的意义 | 第77-80页 |
二、环境信息公开的基本理由 | 第80-89页 |
第三章 哪些环境信息应当公开——环境信息法必须明确的首要问题 | 第89-107页 |
第一节 环境信息的分类 | 第89-94页 |
一、环境信息的来源 | 第89-90页 |
二、环境信息的分类 | 第90-94页 |
第二节 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 | 第94-107页 |
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 | 第94-103页 |
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 | 第103-107页 |
第四章 谁向谁公开信息——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 第107-115页 |
第一节 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 | 第107-110页 |
一、公众(public),一个模糊的主体概念 | 第108-109页 |
二、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团体 | 第109-110页 |
第二节 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关系中的义务主体 | 第110-115页 |
一、环境行政主体 | 第111-112页 |
二、企业 | 第112-113页 |
三、依法授权的环保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 第113-115页 |
第五章 外国环境信息立法的成就和主要经验 | 第115-147页 |
第一节 外国环境信息法制建设的突出成就 | 第115-136页 |
一、美国环境信息法制建设的成就 | 第116-122页 |
二、欧盟环境信息法制建设的成就 | 第122-129页 |
三、日本环境信息法制建设的成就 | 第129-133页 |
四、德国环境信息法制建设的成就 | 第133-136页 |
第二节 外国环境信息法制建设的主要经验 | 第136-147页 |
一、对环境信息公开立法是民主力量与传统保守势力博弈的结果 | 第136页 |
二、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环境信息公开立法模式的选择 | 第136-138页 |
三、国外环境信息公开立法以公众环境信息权为基石 | 第138-139页 |
四、注重公众参与与环境信息公开相结合 | 第139-140页 |
五、环保社会团体对环境信息公开立法的推动作用 | 第140-141页 |
六、国外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法律内容上的共同特征 | 第141-145页 |
七、重视企业、产品的环境信息披露 | 第145-146页 |
八、专门的信息公开法或环境信息公开法对公众信息权利的影响深远 | 第146-147页 |
第六章 我国环境信息公开实践及立法现状 | 第147-182页 |
第一节 我国环境信息公开与环境信息法制建设的现状 | 第147-161页 |
一、我国环境信息公开的现状 | 第147-152页 |
二、我国环境信息法制建设的现状 | 第152-159页 |
三、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实践考察 | 第159-161页 |
第二节 我国环境信息法制建设的主要不足 | 第161-168页 |
一、《条例》与《办法》实施之前有关法律法规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的缺陷 | 第162-164页 |
二、专门的信息公开立法内容存在的缺陷 | 第164-168页 |
第三节 我国环境信息法制建设缺陷的法理诊断 | 第168-182页 |
一、法律理念滞后,环境信息公开缺乏先进理念支持 | 第168-169页 |
二、信息公开受制于传统的保守、保密、自由裁量观念 | 第169-172页 |
三、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缺乏法律支撑 | 第172-176页 |
四、现行规定多出于应急,立法不够审慎 | 第176-177页 |
五、公众参与的缺陷与不足:环保社会团体的缺位 | 第177-180页 |
六、有效的司法审查机制的缺位 | 第180-182页 |
第七章 完善我国环境信息法的设想 | 第182-217页 |
第一节 关于立法模式——制定专门环境信息法 | 第182-187页 |
一、立法体制 | 第182-183页 |
二、法律文化 | 第183-185页 |
三、现行法律基础 | 第185-186页 |
四、环境问题的急迫性 | 第186-187页 |
第二节 关于环境信息法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 | 第187-192页 |
一、环境信息法的立法目的 | 第187-189页 |
二、环境信息法的基本原则 | 第189-192页 |
第三节 关于环境信息法的基本制度 | 第192-202页 |
一、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 第192-194页 |
二、环境信息收集、处理制度 | 第194-196页 |
三、环境信息的主动公开制度 | 第196-197页 |
四、环境信息的申请制度 | 第197-198页 |
五、环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 | 第198-199页 |
六、环境信息的帮助与救济制度 | 第199-202页 |
第四节 关于环保社会团体的地位 | 第202-206页 |
一、环保社会团体在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关系中的双重身份 | 第202页 |
二、环保社会团体的“制度化” | 第202-206页 |
第五节 关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 第206-209页 |
第六节 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形式、程序与责任规定 | 第209-211页 |
第七节 关于与相关法律之间的协调 | 第211-213页 |
第八节 完善环境信息法的几点配套措施 | 第213-217页 |
结语 | 第217-219页 |
参考文献 | 第219-229页 |
后记 | 第229-230页 |
个人简历 | 第230页 |
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23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