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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解释方法在本科民法教学中的运用研究

第一章 我国本科民法教学存在的问题第4-9页
    1.1 传统教学模式满足不了法治社会发展的要求第4-5页
    1.2 轻视法律思维方法的训练第5-6页
    1.3 法律解释方法较为单一第6页
    1.4 教学方法与司法实践相脱离第6-8页
    1.5 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第8-9页
第二章 在本科民法教学中运用民法解释方法的必要性第9-18页
    2.1 民法解释方法第9-14页
        2.1.1 民法解释方法的种类第10-12页
        2.1.2 民法解释方法的适用顺序第12-14页
    2.2 在本科民法教学中运用民法解释方法的必要性第14-18页
        2.2.1 有助于促进本科民法教学模式改革第14-15页
        2.2.2 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第15页
        2.2.3 有助于多元化的解释方法的综合运用第15-16页
        2.2.4 有助于弥补教学方法与司法实践相脱节的缺陷第16-17页
        2.2.5 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第17-18页
第三章 民法解释方法在本科民法课堂教学中的运用第18-27页
    3.1 运用民法解释方法促使教学模式的转变第19-21页
        3.1.1 从法律方面适用民法解释方法第19-20页
        3.1.2 从情理方面运用民法解释方法第20-21页
    3.2 运用民法解释方法塑造学生民事法律思维第21-24页
        3.2.1 案例教学第21-22页
        3.2.2 将民法解释方法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第22-24页
    3.3 运用民法解释方法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第24-27页
        3.3.1 从法律方面运用民法解释方法第24-25页
        3.3.2 从情理方面运用民法解释方法第25-27页
第四章 民法解释方法在本科民法实践教学中的运用第27-37页
    4.1 本科民法实践教学第27页
    4.2 民法解释方法在模拟法庭中的运用第27-31页
        4.2.1 模拟法庭中存在的问题第27-28页
        4.2.2 民法解释方法在模拟法庭中的运用第28-31页
    4.3 民法解释方法在法律诊所中的运用第31-33页
        4.3.1 法律诊所中存在的问题第31页
        4.3.2 民法解释方法在法律诊所中的运用第31-33页
    4.4 民法解释方法在毕业实习中的运用第33-37页
        4.4.1 毕业实习中存在的问题第33-34页
        4.4.2 解决方案第34-37页
结语第37-38页
参考文献第38-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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