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2页 |
导论 | 第12-16页 |
一、 本文的理论问题 | 第12-13页 |
二、 本文的研究方法 | 第13-15页 |
三、 本文的论证思路 | 第15-16页 |
第一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连带责任的困境 | 第16-34页 |
第一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连带责任的理论困境 | 第16-22页 |
一、 网络服务提供者连带责任的理论基础在于共同侵权 | 第16-18页 |
二、 网络服务提供者构成共同侵权有悖于侵权法一般原理 | 第18-22页 |
第二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连带责任的实践困境 | 第22-26页 |
第三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连带责任存续的成因分析 | 第26-31页 |
第四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连带责任规定的影响 | 第31-33页 |
小结 | 第33-34页 |
第二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认定之一:通知移除制度 | 第34-78页 |
第一节 通知移除制度的重新定性及其体系效应 | 第34-60页 |
一、 我国通知移除制度的法律性质:两种矛盾的通说 | 第35-43页 |
二、 通知移除制度追本溯源:中美法律体系中的不同定性 | 第43-51页 |
三、 我国通知移除制度重新定性的体系效应 | 第51-60页 |
第二节 我国通知移除制度实践运作的有限性 | 第60-76页 |
一、 通知移除制度失效的现状 | 第61-63页 |
二、 通知移除制度失效的成本收益分析 | 第63-68页 |
三、 通知移除制度失效的对策途径分析 | 第68-76页 |
小结 | 第76-78页 |
第三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认定之二:推定明知 | 第78-108页 |
第一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认定的理论困境 | 第78-87页 |
一、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认定的现行做法:知道包含应知 | 第79-82页 |
二、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认定的解释障碍:应知逻辑冲突 | 第82-87页 |
第二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认定的思维转型 | 第87-99页 |
一、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知论的证伪 | 第87-93页 |
二、 以推定规则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的证成 | 第93-99页 |
第三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认定思维转型的意义 | 第99-107页 |
一、 理论上研究重点的转变 | 第99-102页 |
二、 相关立法和司法的完善建议 | 第102-107页 |
小结 | 第107-108页 |
第四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移除义务正当性的重塑 | 第108-126页 |
第一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源起 | 第108-110页 |
第二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归责基础的现行理论及评析 | 第110-121页 |
一、 过错理论 | 第111-114页 |
二、 报偿理论 | 第114-117页 |
三、 控制力理论 | 第117-121页 |
第三节 修正控制力理论的提出及其产生根基 | 第121-124页 |
小结 | 第124-126页 |
第五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理论基础重构的体系性影响 | 第126-142页 |
第一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理论基础对一般侵权理论的影响 | 第126-129页 |
第二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理论基础对侵权责任形态的影响 | 第129-136页 |
第三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理论基础对其他相关理论的影响 | 第136-141页 |
小结 | 第141-142页 |
第六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在网络侵权治理中的定位 | 第142-162页 |
第一节 网络侵权治理的两种模式 | 第142-152页 |
一、 网络用户中心主义模式 | 第142-148页 |
二、 网络服务提供者中心主义模式 | 第148-151页 |
三、 两种模式的比较 | 第151-152页 |
第二节 中国网络侵权治理的特点 | 第152-157页 |
一、 中国网络侵权治理的具体表现 | 第152-154页 |
二、 中国网络侵权治理的设计理念 | 第154-157页 |
第三节 中国网络侵权治理的未来发展 | 第157-160页 |
小结 | 第160-162页 |
结论 | 第162-164页 |
参考文献 | 第164-170页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第170-172页 |
后记 | 第172-17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