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7页 |
1 绪论 | 第7-18页 |
·选题背景 | 第7-8页 |
·主要研究方法 | 第8页 |
·文献综述 | 第8-15页 |
·国外研究现状 | 第8-11页 |
·国内研究现状 | 第11-15页 |
·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本评价 | 第15页 |
·研究意义 | 第15-17页 |
·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17-18页 |
2 退役军官安置制度的性质、功能及特征 | 第18-26页 |
·退役军官安置制度的性质 | 第18-20页 |
·具有公共产品的基本属性 | 第18-19页 |
·保障对象具有特殊性 | 第19页 |
·在利益平衡上具有调节性 | 第19-20页 |
·退役军官安置制度的基本功能 | 第20-22页 |
·保卫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 | 第20-21页 |
·加速社会整合、促进社会和谐 | 第21页 |
·优化人力资源在军地“两栖”舞台的合理配置 | 第21-22页 |
·培育和凝聚民族精神 | 第22页 |
·退役军官安置制度的基本特征 | 第22-26页 |
·普适性 | 第22-23页 |
·政治性 | 第23页 |
·社会性 | 第23-24页 |
·经济性 | 第24页 |
·历史性 | 第24-26页 |
3 中国退役军官安置困境分析 | 第26-37页 |
·裁军之痒与安置之痛──大裁军加剧军转安置矛盾 | 第26-30页 |
·1985年大裁军──60万“编外”军官主要流向国有企业 | 第26-27页 |
·1997年大裁军──军转安置遭遇地方机构改革 | 第27-28页 |
·2003年大裁军──军转安置对《公务员法》说“不” | 第28-30页 |
·指令性计划分配导致“政府失灵”现象日益突出 | 第30-31页 |
·退役军官在社会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 第31-32页 |
·自主择业安置方式缺乏应有的吸引力 | 第32-37页 |
·自主择业退役军官对政策的依赖性较大,思想顾虑较多 | 第33页 |
·失衡利益反差使一些退役军官对自主择业安置方式望而却步 | 第33-34页 |
·地方政府配套政策不完善,指导择业、创业的力度不够 | 第34-35页 |
·自主择业退役军官政治地位不高,没有得到社会的足够尊重 | 第35-37页 |
4 国外退役军官三种典型安置模式比较分析 | 第37-44页 |
·三种典型安置模式介绍 | 第37-39页 |
·市场化安置体制 | 第37-38页 |
·计划性安置体制 | 第38页 |
·混合型安置体制 | 第38-39页 |
·三种安置制度比较分析 | 第39-42页 |
·法规体系建设比较 | 第39-40页 |
·机构人员建设比较 | 第40-41页 |
·政策绩效比较 | 第41-42页 |
·经验与启示 | 第42-44页 |
5 中国退役军官安置改革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 第44-47页 |
·指导思想 | 第44页 |
·基本原则 | 第44-47页 |
·立足基本国情和军情的原则 | 第44-45页 |
·符合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要求的原则 | 第45页 |
·法制化的原则 | 第45-46页 |
·维护退役军官切身利益的原则 | 第46-47页 |
6 中国退役军官安置改革的对策研究 | 第47-60页 |
·加快退役军官安置保障法制化建设进程 | 第47-49页 |
·军转安置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是其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 | 第47页 |
·军转安置工作法制化已具备基本条件 | 第47-48页 |
·抓住历史契机,建立健全军官退役安置法规体系 | 第48-49页 |
·建立健全科学的利益补偿机制 | 第49-52页 |
·科学设计计划分配退役军官转业费结构 | 第49页 |
·增设自主择业退役军官转业费项目 | 第49-50页 |
·提高和完善经济补偿标准 | 第50-51页 |
·对国家投资较多的军事人才要增大其退出成本 | 第51-52页 |
·加快退役金制度改革步伐,增强自主择业安置制度吸引力 | 第52-56页 |
·进一步改革退役金制度的条件已经成熟 | 第52页 |
·改革退役金的基本着眼点是提高执行标准、调整计算方法 | 第52-53页 |
·建立健全配套机制,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 第53-54页 |
·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完善管理服务措施 | 第54-56页 |
·教育引导退役军官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 第56页 |
·科学设计渐进改革步骤,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军官职业化之路 | 第56-60页 |
·渐进改革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及构想 | 第56-57页 |
·军官职业化的内涵 | 第57-58页 |
·建立中国特色的军官职业化制度的可行性探析 | 第58-60页 |
致谢 | 第60-61页 |
参考文献 | 第61-65页 |
附录 | 第65-6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