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引言 | 第10-11页 |
第一章 留置权概说 | 第11-18页 |
一、留置权的法律性质 | 第11-12页 |
(一) 债权留置权表现为一种留置已占有之财产的权利 | 第11页 |
(二) 物权留置权为具优先受偿的法定担保物权 | 第11-12页 |
(三) 我国立法采用物权留置权制度 | 第12页 |
二、留置权制度的立法取向 | 第12-14页 |
(一) 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债权 | 第13页 |
(二) 留置权是费用性担保物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权 | 第13-14页 |
(三) 留置权体现立法对自力救济的认可 | 第14页 |
三、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 第14-18页 |
(一) 留置权成立要件的通说 | 第15页 |
(二) 我国民法规定的留置权成立要件 | 第15-18页 |
第二章 留置权成立要件之研究 | 第18-39页 |
一、关于留置权发生之例外 | 第18-21页 |
(一) 债权虽已届清偿期,仍不得成立留置权的情形 | 第19-20页 |
(二) 债权虽未届清偿期,仍得成立留置权的情形 | 第20-21页 |
二、关于担保财产的占有问题 | 第21-23页 |
三、留置权的善意取得 | 第23-27页 |
四、关于留置物的范围 | 第27-31页 |
(一) 留置物是否延及不动产的问题 | 第27-30页 |
(二) 留置的动产是否以可融通物为限 | 第30页 |
(三) 当事人能否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 | 第30-31页 |
五、债权与动产之间的关联性 | 第31-39页 |
(一) 我国民法对关联性的界定 | 第31-35页 |
(二) “同一法律关系”的含义 | 第35页 |
(三) 留置权适用范围的表现形态 | 第35-37页 |
(四) 抗辩制度的引入 | 第37-39页 |
结语 | 第39-40页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40-42页 |
致谢 | 第42-43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4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