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10页 |
引言 | 第10-11页 |
第一章 群体性行政纠纷及其救济机制 | 第11-22页 |
第一节 群体性行政纠纷概述 | 第11-17页 |
一、群体性行政纠纷的界定 | 第11-14页 |
(一) 群体性事件 | 第11页 |
(二) 群体性行政纠纷 | 第11-12页 |
(三) 群体性行政纠纷与群体性事件 | 第12-14页 |
二、高发领域群体性行政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 | 第14-15页 |
(一) 城市规划管理引发的群体性行政纠纷 | 第14页 |
(二) 城市房屋拆迁引发的群体性行政纠纷 | 第14-15页 |
(三) 农村土地征用引发的群体性行政纠纷 | 第15页 |
三、群体性行政纠纷演变成群体性事件的危害性 | 第15-17页 |
第二节 群体性行政纠纷与行政救济制度 | 第17-22页 |
一、国外的行政纠纷法律救济制度 | 第17-20页 |
二、我国的行政纠纷法律救济制度 | 第20页 |
三、群体性行政纠纷与行政救济 | 第20-22页 |
第二章 行政救济制度在解决群体性行政纠纷中存在的问题 | 第22-39页 |
第一节 受案范围与群体性行政纠纷所涉行政行为的可诉性 | 第22-29页 |
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及其基本理论 | 第22-26页 |
(一) 行政复议关于受案范围的规定 | 第22页 |
(二)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 | 第22-23页 |
(三)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划分的基本理论 | 第23-25页 |
(四) 抽象行政行为的现状 | 第25-26页 |
二、群体性行政纠纷所涉行政行为的性质判定 | 第26-29页 |
(一)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中的前置行为 | 第26页 |
(二) 拆迁公告 | 第26-28页 |
(三) 责成强制拆迁行为 | 第28页 |
(四) 征地补偿标准 | 第28-29页 |
三、群体性行政纠纷的可诉性要求与行政救济受案范围规定的不足 | 第29页 |
第二节 合法性原则与群体性行政纠纷所涉行政行为的审查 | 第29-35页 |
一、关于合法性原则的现行规定 | 第29-31页 |
(一) 合法性审查原则的相关法律规定 | 第29-30页 |
(二) 合法性审查的含义 | 第30页 |
(三) 合法性审查的范围 | 第30-31页 |
二、群体性行政纠纷所涉有关法律审查的问题 | 第31-33页 |
(一) 对城市规划许可行为的审查 | 第31页 |
(二) 对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行为的审查 | 第31-32页 |
(三) 对具体实施征用土地行为的审查 | 第32-33页 |
(四) 前置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问题 | 第33页 |
三、前置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问题 | 第33-35页 |
(一) 对前置性行政行为实行形式审 | 第33页 |
(二) 对前置性行政行为实行实质审 | 第33-34页 |
(三) 将前置性行政行为作为一个特殊的证据进行审查 | 第34-35页 |
四、合法性审查原则的偏差运用对解决群体性行政纠纷的影响 | 第35页 |
第三节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制度与群体性行政纠纷的实际解决 | 第35-39页 |
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受理现状 | 第35-36页 |
二、复议与诉讼的衔接问题对解决行政纠纷的影响 | 第36-38页 |
(一) "复议选择"的模式与行政复议的受理 | 第36-38页 |
(二) 行政复议机关在诉讼中的被告地位与行政复议维持率 | 第38页 |
三、行政复议与诉讼的衔接与群体性行政纠纷的解决 | 第38-39页 |
第三章 完善群体性行政纠纷的行政救济制度 | 第39-48页 |
第一节 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第39-42页 |
一、扩大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对化解群体性行政纠纷的意义 | 第39页 |
二、国外典型国家关于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规定 | 第39-40页 |
三、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必要性 | 第40-41页 |
四、扩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构想 | 第41-42页 |
第二节 完善前置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的规定 | 第42-45页 |
一、完善前置性行政行为合法审查对化解群体性行政纠纷的意义 | 第42-43页 |
二、对前置性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理论问题 | 第43-44页 |
三、前置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立法完善 | 第44-45页 |
第三节 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 | 第45-48页 |
一、以行政复议前置作为提起群体性行政诉讼的前提条件 | 第45-47页 |
二、维持原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机关在诉讼中的被告地位 | 第47-48页 |
结语 | 第48-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1页 |
后记 | 第51-52页 |